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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慢慢写,你们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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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来了。8月9日,开车去了太平洋别克,定损兼修车。我的受损在左后方,后保险杠是塑料件,整体更换,左后叶子板和车门框是一体的,金属件,定损员建议钣金喷漆,如果更换的话会切割,影响车架整体刚性,最终定损1900元,周一拿车。
        8月10日,接到了摩托车驾驶员的电话,说已经复查好了,准备谈谈赔偿的事宜,于是就约了他们到金钟路510号见面,方便调解完毕后直接让警察开具调解书。出发前我给自己定的底线是保险承担以外自己承担的赔偿不超过1000元。
        到了地头,双方见面也没有什么寒暄,直接进入主题,拿出的发票为1、医药发票869.3元,2、拖车费+停车费110元(其中10元停车费不能进保),3、打车费约200元,4、摩托车修车费1100元,5、收入证明每天200元,6、医生开具的17天病假单
        这其中医药类有部分为自费项目,我就全部承担下来了,觉得毕竟是看病的费用,搞这个没意思。打车费用保险公司问下来只承担看病当天的两张,而且要和看病时间吻合。因为之前给了他们100元的打车费,所以这项以我再支出50元结束。争议最大的是误工费,因为他们开具的收入证明明显说服力不足,我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说这样的情况最多能承担1000元。这样算下来我应该赔付给摩托车驾驶员的基准价格是3129.3,如果再多就全部是我自己吃进了。拿到1000元的上限后,我再向对方公关,摩托车司机对1000元显然是不满意的,我于是晓之以理“你看你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开摩托车,这个工作车修好了就行了,不需要休息17天,这1000元不影响你去上班。”对方又说“我们还有400多元的罚款,你至少要把这个钱补给我们”。我听到这里心中暗喜,说明对方已经接受误工费的数量,再多要也就是多400多块钱的事情了,于是我表示“罚款和我这边没关系,到哪里也没有这个道理我来付罚款的。这样,我总共给你3300。”对方商量了一下,说至少3400,我就答应了。于是找警察写调解书,我出门取钱,付给他们,拿到所有的单据。至此和对方的事情算是了解了,接下来就看保险公司赔我多少了。
支持小箱子,继续更新。
xhz_000 发表于 2012-8-14 16:56
谢谢支持,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今天会完成,因为刚刚接到保险公司的短信,钱已经到我帐上了
碰到人或助动车啥的,现场能私了的,1000以内建议直接私了。。
不然后面真心折腾不起。
czxt2008 发表于 2012-8-14 17:32
确实如此,幸好我上班比较自由,为了这个事情,我至少4天没有上班
8月13号下午,终于拿到了修好的车,本来太平洋车险是可以通过4S店代办理赔的,不过由于我的案子有人伤,只能自己去跑。整理了一下材料,发现漏掉了摩托车驾驶员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还缺了个最重要的对方定损的定损单原件。于是约对方第二条早上去他家拿材料。打电话的时候,不出意外,对方已经在上班了,估计对这样的赔偿比较满意,所以很乐意帮我这个忙。
第二天早上赶到七宝,拿了材料就开始往太平洋的分公司跑。太平洋提供了各个区的理赔中心给我选,可惜全在内环内,中外环沿线一个都没有,只好挑了靠近延安西路的长宁区支行,结果延安路转了内环后一直到吴中路才有下口, 反正这一路跑来都是泪和汗啊,到理赔中心的时候我已经一点脾气都没有了,这个和古代皇帝召见大臣非要让你走老长的路压压你的气焰的原理是一样的。
材料递交后,那边算下来医药费当中自费项目约有60多元,这个我有心理准备,比较不爽的是我的拖车费250元不予理赔,理由是我的车只是油漆损伤,不影响行驶。我回复说“我不能判断车辆是否还能行驶,而且是警察做出的拖车要求”,那边完全不理会我,前面已经说了我其实已经气场全无,所以我只是说了几句后就收声了,亏就亏点吧。最终我得到的理赔金额是4960元(含我自己车辆维修1900元),而我在事故中的总花费:3500(赔给对方的钱)+1900(自己修车)+290(拖车停车)+100(其他交通)=5790,我大约一共亏了830元,而对第二年保费的影响暂时还不能预估。今天,也就是8月15日早上,接到了保险公司的短信,告知钱款已经到账,这件事情也终于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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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ndy20092001

嘿嘿,还没结束。还有个后记
财务损失在1K以内,不错!时间成本有算过吗?
贝少爷 发表于 2012-8-15 11:41
前后算下来,有4天没有上班,就为了处理乱七八糟的事情,幸亏我上班自由
后记,是一个教训总结,与大家分享:
1、都说驾龄1年左右最容易出事故,我有7年驾龄,不过前6年都是本本族,所以其实也算1年的司机。这个时期的司机往往自己觉得是老司机了,但实际还是个新手,所以容易发生事故。
2、尽量减少违章。在这次事件中,我的双黄线掉头是引发事件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全责的依据。如果没有我的违章,这一切不会发生。
3、如果要违章掉头,不能在靠路边的车道直接掉头,而应该变道至中间后再掉头,也许这样会打方向一把打不过去,但即便发生事故也是追尾,是对方全责的事故。
4、保险公司的误工费补偿,是可以谈的,虽然他们有很明确的规定,在何种收入证明情况下按何种标准赔付,但人伤专员一定有一个标准可以浮动。我的失策在于当时在内疚等情绪的控制下,将保险公司的1000元底线直接告诉给了对方,没有为对方的抬价留底线,最后自己承担的比较多。
最后,论坛里保平安的比较多,我想问问平安在碰撞后有车损但不影响行驶的情况下,拖车费能进保吗?另外,人伤案件也可以代为理赔或者不需要专门跑营业厅理赔吗?如果平安做得比太平洋好,我明年一定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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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hz_000

后记难道与黑车交了朋友?。。。。。。
hackroad 发表于 2012-8-15 16:11
我只能说,现在路上看到两轮的我会更加小心。至于和我碰撞的老兄,既然已经处理完毕,我愿这辈子和他没有交集
看来小箱子精神上还没缓过神了,安慰一记!
xhz_000 发表于 2012-8-16 11:29
谢谢三蛋姐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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