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看到这个问题,就想到小区里停着的僵死车,物业在8月28日的回复中,是这么说得
:……服务中心已与这些业户沟通,要求对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进行清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处理的,服务中心将联系警方对其车辆进行强行处理;后续服务中心也将持续关注此类车辆停放情况。
在9月13日的回复中说道……车主已在规定期限内将车辆开离小区,目前还有两辆报废车,二手车业主表示会尽快处理,服务中心会继续跟踪此事,尽快督促业户处理剩余的车辆。

这个规定时间会不会是50年啊!要不已经45天了,跟踪会没有效果?

物业向来对跟帖不作回答,看看今天这次回答不?不回答另开贴!!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总是用“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这样字句来忽悠业主,估计他们认为业主说过,他们也回应了,这样就算事情了结了。
cerryjeff 发表于 2012-10-12 13:44
没有忽悠,我说的没错,这个期限是50年,和产权证上的年限一样。

要不物业为什么不回答呢?说明他心中有鬼,不敢回答。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