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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晚报
小区车位不得擅谋利
小区车位能否再次出租给外面的车辆?上海天册律师事务所孙彬彬律师认为,在去年十月份施行的《物权法》中对小区停车位有明确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就是说,房产商和物业没有权利随意出租小区的车位、车库。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将车位收费据为己有;如果需要收费,在扣除必要管理费后的所得款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声音】
业主安全受威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也有许多业主提出了反对意见,而这个意见多出于安全考虑。家住真华路水岸蓝桥的业主表示,本来小区就是个私人场所,要有一定的私密性,车位被随意转租,万一给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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