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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有个朋友是在律师事务所里做律师的,可以的话我把她的电话告诉你,你可以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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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把律师的联系电话站短给你了,请教一下专业人士,看如何解决。
我觉得这种事情就算报警也很难立案的。因为即使侵害名誉权是民法范畴,不是侵害他的人身安全。所以,老大,你不用担心。再说了,真要跟你上法庭,我们来给你做证,看看我们嘉城网的力量。但是,那个帖子一定要删掉,包括包养男以前发的征婚帖涉及对方肖像和联系方式的都要删除,我认为。
哈哈,9494啊,也不看看我们码头多少人!还想来这儿挑场子!
乃以做特
哈哈,要么今天兄弟们也去你家压惊

把版主门都叫上。。
czxt2008 发表于 2010-8-5 10:55
我的肉体是来不了的,让我的精神来帮包养男压压惊吧!
那我没搞懂啊,他是博士吗?还是他不是博士,别人用了他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帖?
还是说。。。。他是博士的朋友,在为博士维权?
陸小哇 发表于 2010-8-5 12:50
博士家养的一只田鸡,一不小心被博士忽悠成了品牌,哈哈,博士蛙原来这么来的。
这个人就是个无聊的货色。真要是海龟,为了维权,直接就上来律师信了。搞这种把戏的,多数就是下三滥。
老大,别怕!
告诉这家伙:要钱没有,要命我兄弟一大帮,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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