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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声援楼主!对于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就应该抵制,应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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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绿化是属于大家的,属于整个小区,肯定不能因为所谓影响了自家的生活而擅自动手毁绿,对于这种极端自私的做法,应该有相关部门进行惩处,不能听之任之。至于侵犯了某些人的隐私,首先得问这个人是否先侵犯了别人的公共环境才行!我们的社会只有向公益性法制化的良性方向去发展才真正算在进步!
建议楼主可以把证据送到有关部门反映,对于这样的自私行为坚决打击!没文化没素质的人也配住这样的商品房,回去住自己的自留地去!!
哈哈,楼主把照片加工过了,也好啊,这种素质这么差的人就是这样-----  不要脸!!!
对于这种缺乏公德心的自私行为,予以曝光也是为了保护好我们大家的小区!的确我们周围是有不少人公私不分,严重损人利己,如果没有制约岂不是破坏更大!
我们嘉城有的是眼睛!
好像就住在香槟9号或10号楼的,前面空地是开不出的幼儿园。
haha ,太有意思了,以后这家人晒的衣服有股子尿臊臭!!!
欲加其罪,何患无词!按个莫须有的罪名也可以堂而皇之的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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