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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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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玫瑰沙拉 于 2009-1-4 09:22 发表


喂, 要不是我见过你, 不敢相信这是你七尺男儿所云~以为你是托也不一定
哈哈

你停小区里面 和他们吵 有意义么....

万一趁你不防备 给你胎戳了怎么办

我不是没看到过这样的事情

1个胎将近800

4条胎就是 3200

你算算看 哪个合算....
原帖由 ivybat 于 2009-1-4 10:11 发表
《物权法》中对于小区车辆存放如何收费、车辆受到损坏后的赔偿问题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对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就意味着,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将车位收费所得据为己有,如果需要收费, ...
这个是的

停车费都是归业主共同左右的

但是物业费不是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都能这么教条

社会早和谐了
原帖由 ivybat 于 2009-1-4 13:55 发表
呵呵,那个破损的事情就不去说他了,现在d 问题是停车费的那个卡应不应该物业强制性的办理
书上是一回事

操作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其实吧 一次交3个月 他收5块就让他收5块吧

与其和 “恶势力”搞不清楚

还不如忙点别的

时间成本都不够
原帖由 wujunwei9999 于 2009-1-4 15:04 发表
书上是一回事

操作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其实吧 一次交3个月 他收500块就让他收500块吧

与其和 “恶势力”搞不清楚

还不如忙点别的

时间成本都不够


5块和500块还是有区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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