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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与非普通按照单价来划分本身就缺乏合理性

同样的小区同样的周边环境,一个60平米的小房子单价1.5w,而一个120平的房子单价可能只有1w。论居住品质,当然120平的高了,但如果按照单价来界定普通与非普通,小房子的反而变成了非普通住宅。

我认为应该按总价和人均居住面积两方面来考虑,并且不应该搞一刀切。应该向个税一样,是浮动计算的,比如在某区域内,基准价是人均30万的为普通住宅,低于这个标准的不需要交税,高于此价格的就需要交税,按照多出的量来计算,比如每多10万交1000。

希望政策的制定者能真心的为LBX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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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x_sanjin 于 2008-10-24 14:15 发表
同样的小区同样的周边环境,一个60平米的小房子单价1.5w,而一个120平的房子单价可能只有1w。论居住品质,当然120平的高了,但如果按照单价来界定普通与非普通,小房子的反而变成了非普通住宅。

我认为应该按总价 ...
政府总算为LBX着想了一点点,人均面积可能实施上难度较大。
现在的问题核心问题应该是:是否交纳契税的时间来收取契税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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