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你们看,一提到献身做志愿者,号称很牛不交物业费的,貌似强烈保护业主利益似地那一群,倒没见一个出来报名的。可见不是真正的正义。
vivihoney-117 发表于 2009-11-5 14:42
有所指?都做红花了,谁当绿叶呢,哈哈~

我的帖子有提到过,“5. 业主与物业共同成立世博文明督导队。”。两个必要前提:业主与物业共同、世博文明督导。缺一不可。并且也要在小区管理制度基础工作都已做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至于业主单独组建的志愿者队伍,我的个人看法是:一次两次的煽风点火,让人看看热闹还是有可能的。长期坚持,不如省点精力,洗洗睡吧。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看贴不仔细,再去参照前贴~~~
h_s_rr_tx 发表于 2009-11-5 17:31
哈哈,够狠,握下爪~

还好哥们留一手,不然晚节又不保了
LS

3只要人数够5个并且有物业人员陪同我就可以参加,1、2太前卫了,我争取做观众。
前提还是要有时间:)

实际的举动我支持,喊口号的我没兴趣~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