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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还在吵?再吵去BAIDU搜一下“1号102室吕小姐”快赶上FRJJ了。

骂街顶个P用啊,还是在网上骂的,要么动真格的发个律师函过去玩玩,光说不练假把式。

看第一个帖还同情一下,后面越来越多,跟祥林嫂一样,真烦。

[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07-10-3 13: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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