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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上海现在很普遍的问题,执法进度通常比较慢,两三个月后小店自行消失,取证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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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借房子给装修公司的业主为什么没有受到指责?
你们义愤填膺很对,但是明显主次不分。
开装修公司的房子是贪财的业主借出去的,一味怪罪物业很没有道理。

[ 本帖最后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1-14 12:36 编辑 ]
原帖由 gi365 于 2009-1-15 12:58 发表
物业就是中国政治体制的一个缩影。。。
不对,物业小区是中国为数极少推行民主自治的地方。

中国有没有真正代表民意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可以弹劾当局的议会?

业委会是可以炒物业的,全国人大能炒政府吗?

物业从接收到入住是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就像风版所言的很多问题,未必是物业的问题。

电话、电信的问题,明显是开发商的问题。

随地大小便是业主装修民工的问题。

开五金店是黑心业主和无良商家内外勾结的问题。

如果给你做物业经理,你准备怎么做?

你又不是政府下属的执法机构,你能怎么样?

现在,大量优秀的人才和公司相继退出住宅物业管理领域,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像本人作为物业经理,宁可饿死,也不会去做住宅,只做商业地产的物管。
原帖由 洪十八 于 2009-1-16 09:11 发表
随地大小便是业主装修民工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会随地大小便吗?

业主急着在装修期间打掉马桶,你让民工怎么办?

当然,如果是物业出租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造成的,当然错在物业。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原帖由 gi365 于 2009-1-16 09:31 发表


表面是民主自治,实则未必。
西方民主制度在亚洲传统专制地区一定会异化。

日本是多极一党制,台湾是民粹代议制,新加坡是号称多党的独裁制。

中国也不会例外,这和东亚根深蒂固的儒家传统有关。

日本历任首相几乎都和“明治维新三杰”有血缘关系,何况中国乎?
那为什么民工要舍近求远跑到小区大小便?

如果物业出租地下室,大小便应该集中在地库才对。
所以说,你们要搜集证据,时间、事件、地点、照片缺一不可,这个取证工作比在这里嚷嚷有效的多!

还有,对于看贴而不在三期的人,要解释下具体情况。简单的发泄情绪有何用处?

[ 本帖最后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1-16 10:22 编辑 ]
原帖由 风吹起的男子 于 2009-1-16 09:53 发表
你物业和KFS本是同根清,
既然KFS尚存在很多问题未解决,
你物业又为何接手呢?此其一!
这个问题我知道,发展商的物业是发展商的下属,儿子敢和老子说你的房子不合格,我不接?

那我反过来问你,既然房子质量不合格,你为什么签字接受,你可以等整改完成以后再接收。
原帖由 洪十八 于 2009-1-16 10:13 发表
还有这些出租公共设施的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我们应该组织查账,别被物业中饱私囊了!
这是对的,但是在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以前,作为单个业主无权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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