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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沪府发【2011】24号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费标准调整为5000元的规定,对2011年1月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费仍按原2300元发,对这样滥用职权的行为你们还能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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