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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10-8-5 22:35 编辑

好了,不要再这样口舌了,么意思的

双方都有问题
桃花岛业主的确有夸张说法,希望尊重事实,管理方的人员我有认识的,还是很好的阿姨,并不是什么所谓的承包啊恶霸啊,他们都是义务服务的。

另外一方也有问题,要知道,这幢楼在业委会成立后,总有一天要归业主共有,请问业主的界定是什么?同一开发商并不代表同是一个小区,要知道桃花岛和香槟是2个独立的小区。

所以希望双方冷静下来,毕竟这个是桃花岛小区里的建筑,同样的毕竟桃花岛小区业主也需要通过香槟来进出嘉怡路,我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希望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这个不是你们吵架2方的活动室,而是整个桃花岛与香槟,甚至嘉城居民的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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