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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出台!!!可以很有效的压制群租的气焰!!!

但是法律有时候是需要不断的修改完善的,那个男女朋友的问题,没人会较真当回事的...访客...而已..哈哈

不过好象HOTEL也是这样规定的吧,为婚并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好象不能开一间的,只是大家都不管而已...不知道这个规定现在还在挖?应该没去掉吧


不过LS说的那个什么3000多块毕业的大学生问题,我觉得并不是你这样说的

毕竟当今世界,房子的问题是人生一大问题,那么容易就可以在一个城市立足的话,那上海会成为什么样子你想过么?想不出的话可以通过GOOGLE EARTHE找下印度...你不会希望上海变成那个样子吧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8-28 18: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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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qhdr 于 2007-8-28 19:33 发表
LS的,请你说话客气点,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文化!我也说了,是我个人看法,每个人的思维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我的未必成熟,你的也未必正确!我的客气不是由你肆意践踏的,不要给个脸就上墙!
有点我要告诉你,我说的话没有针对你,不要以为我是斑竹,就不敢和你起什么冲突,大家都是讨论事情,别对着人来,就向你说的那样,人是需要相互尊重的
原帖由 aqhdr 于 2007-8-28 18:06 发表
其实出台这个法律从根本上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说难听一点,出台这个法律的人本身有问题.上海的群租现象是很严重,但问题是上海的房价便宜吗?俗话说: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特别是才工作的大学生,如每月3000左右工资,你让他一个人去租两室一厅?别说这样的了,就算是工作了几年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个人认为最搞笑的是,其中竟然有男女朋友和同性也不得同住一室,只能是合法夫妻或一个家庭,那我想请问,是不是在上海穷一点的人就不能谈恋爱了?开放的中国居然能出台这样的法律,个人认为是法制的严重倒退!个人认为群租现象产生的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不是一揽子打死.还是要分清人头.比方说,两室一厅的房子,各住一对情侣也不应该算是群租.能在相应的面积里规定相应的人数,从现阶段来看,我认为是可取的.-----假如说的不好,请大家不要开骂,本人思维有限,社区还是需要和气的.  
好,我现在来一句句看,一句句回答你

其实出台这个法律从根本上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说难听一点,出台这个法律的人本身有问题.
请问你是什么专业毕业的?出台这个法律的人有问题?你指的是谁?
不可否认,世界上没有一部法律是没有漏洞的,每部法律的出台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总会有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所以一时上的不完善是再所难免的.
你凭什么去质疑并且用"出台这个法律的人本身有问题"来人身攻击人家?难道你是法律专家?
上海的地方法规,当然首先考虑到上海户籍人民的根本利益.

上海的群租现象是很严重,但问题是上海的房价便宜吗?
上海什么样的房价才能让你满意?按照你这句话的表述,难道上海要为了由于外来人员的巨增而强行把自己的房价降下来么去迎合那些人的需要么?

俗话说: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特别是才工作的大学生,如每月3000左右工资,你让他一个人去租两室一厅?别说这样的了,就算是工作了几年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谁告诉你这法规是针对学生的?谁告诉你这条法规是针对上海市区长住人口的?你不要篇章取意.

个人认为最搞笑的是,其中竟然有男女朋友和同性也不得同住一室,只能是合法夫妻或一个家庭,那我想请问,是不是在上海穷一点的人就不能谈恋爱了?开放的中国居然能出台这样的法律,个人认为是法制的严重倒退!
这个法规上海本来就是有的,你可以去宾馆打听下,什么叫倒退?---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这部法规里要这么规定,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个法规里所说的男女朋友,绝对不是你说说的那种,针对的仅仅是那些拿男女朋友当荒子来隐瞒自己群阻行为的人
"是不是在上海穷一点的人就不能恋爱了?"---你这话太可笑了,恋爱就一定要2个人借一个房子住在一起?法规完全被你歪曲了,你搞清楚法规针对的标的人群和事在说话.我只能说,你能说出这句话,真的是应该好好去想想你的心态是不是有问题.

个人认为群租现象产生的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不是一揽子打死.还是要分清人头.比方说,两室一厅的房子,各住一对情侣也不应该算是群租.能在相应的面积里规定相应的人数,从现阶段来看,我认为是可取的.
"人认为群租现象产生的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不是一揽子打死.还是要分清人头."赞同,实际上,中国的法律不是西方那种规定的很死的法律,其本身就有很大的"柔韧度"我想读过法律的人都应该知道,在执行上当然会适当的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区分对待.并且在日后的日子里加以完善

假如说的不好,请大家不要开骂,本人思维有限,社区还是需要和气的.
如果我的话让你听了不舒服了,请谅解,我毕竟是一个20出头的在校大学生,还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无论你怎么发火,肯定有我的原因,这里我先向你道歉.我说的话没有针对你的意思,仅仅是就事论事而已.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8-28 21:52 编辑 ]
原帖由 aqhdr 于 2007-8-28 21:49 发表
向没向着我你自己清楚,明白人都看明白,别以为别人都是不用脑子思考的.我之前也说了,是以我个人的看法在发表一些意见,可你的回答你认为是对事不对人吗?你说不和我起冲突,可问题是冲突偏偏是你挑起来的,但当你没有反驳的话语时,你用起了这句话?怎么?是恐吓我吗?没有问题啊,你可以封我用户名和ID.不过我还是哟啊说,以后请你处理问题和看问题时,请不要看表面,请理解后再发表你的意见.
封你ID?恐吓你?你大概误会我的意思了
我那句"不要以为我是斑竹就不敢和你起冲突"指的是:

斑竹应该以论坛为先,把个人感情放一边,并不是你所理解的那种什么我要恐吓你.再说了,我不是这个版的斑竹,我没那个权利


对你那段话的详细评价在你楼下已经很详细的给出了,你自己去看吧

在第1页的第9楼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8-28 21:56 编辑 ]
弄表污蔑我..

偶在第9楼应他要求详细看帖并做解释...最后向他道歉...然后他再次误会我...我再解释...

无么吵...无高弄...诽谤....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7-8-28 22:31 发表
新羽你是在校大学生有些血气是正常的.
为撒提小云云就很沉稳...无有罪...无要向小云云(mwh127)TX学习...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8-28 22:41 编辑 ]
............................

LS...我的意思是说...小云云做事情沉稳..我要向他学习........

...我没..那个...意思..让他...范错误了...你去...说..........他.....................

OMG...水王殿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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