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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个常识,在业委会成立之前,维修基金是不能动的,所以维护维修的费用,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起到的是管理和协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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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9-6-7 14:06 编辑

这个和群组一个道理,物业只有督促劝导的权利,赶人要接到联合公安局来赶的,公安局街道ZF不作为,你让物业怎么办?

当然物业也有做的不足的地方,需要跟进,业主合理的要求,永远是物业的行为准则

现在好不容易物业和业主之间有了良性的互动,希望保持。不希望再次对立起来。


P.S.我对事不对人,王经理第1次来这发“之乎者也”也没少被我数落过

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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