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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貌似是这么写的

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方承诺在2007年5月31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
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要求甲方支付总房款的2%的赔偿。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出大产证的,即使乙方因此在房屋交付之日90
日后取得权属证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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