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转帖]居民区工频电场属超低频率场 对人体没有伤害

  日前,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回复本报,读者对于居住环境中有高压线路在附近经过,且对于安全表示担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就220千伏导线及以上等级的输电线在建设之前,所有的电力设计都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即必须符合国家权威部门制定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根据国家颁发的《电力法》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标准,规定:22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6米以上,不能小于6米。读者所反映的情况完全符合国家电力线路的安全要求,在这个安全距离中,高压线路是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的。

而读者提到的关于电磁辐射环境问题,权威的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的研究表明:电力频率电场和磁场对人体是无害的。根据我国研究成果并参考各国限值,对于110千伏-500千伏送变电工程电磁环境提出的“评价标准”是: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4KV/M。其电力频率在50-60Hz之间,因此电场磁场属于超低频率场,对人体是没有伤害的。

http://people.eastday.com/eastday/train/node42813/node42821/userobject1ai1988799.html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