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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表述部分反对,你一期物业费交的少没人说你,但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就是另一回事了,就像一个上市公司,一个人持有1000股,另一个人持有10万股,说起来都持有这个股票,属于这个公司的股东,但两个人对这个公司的权益时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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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反对大家对物业不作为的声讨,也从来都拥护对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的KY,也支持大家对自我利益的维护,但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就事论事基础上的、没有帮派之分、没有地域之分、没有贫富之分。。。如果你们发的帖子 ...
心如海 发表于 2010-9-27 12:55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帮派,有帮派的地方就有利益纷争。没有帮派、地域、贫富之分的地方我还没看到过,楼主太理想化了,把自己的主观希望作为标准强加在其他人身上,有失偏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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