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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律师函了,但我会把这个官司打下去的。强烈希望早日成立业委会,让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也希望物业能审视自己的不足,把拒交物业费的业主都当成刁民而诉至法庭。物业没有搞明白“物业费”到底是怎么产生的,真的是社区进住了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就应该交服务费吗?没有业委会,公共权利无法行使,谈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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