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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uyaojuntw 于 2007-2-10 19:05 发表
开发商怎么可以这样啊。居然用人家的新房子当办公室。绝对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支持王女士讨个说法。
KFS过份啊!!!是人家刚买的新房,缺德!可恶的K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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