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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
感谢您对小区管理的关心与关注。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工作由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镇ZF有关部门负责。据悉,幸福港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已列入镇ZF2012年工作议事日程之中。物业也将全力配合。
幸福港客服中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您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客服中心电话:69118113,或邮件至景瑞服务质量监控邮箱:zjkh@jingruis.com,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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