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
垃圾转运站规划在嘉城东侧(已经得到12345相关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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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waii58
时间:
2014-1-15 09:00
标题:
垃圾转运站规划在嘉城东侧(已经得到12345相关电话回复)
我是昨天下午电话12345提出这个问题的.今天早上得到了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员的电话.
她说这个垃圾中转站是建立在外环外,陇南路的.是设置在地下的.这个垃圾中转站的概念是垃圾不落地,根据垃圾的类别(厨余和其他垃圾,小区为此发过那个垃圾桶)压缩收到的垃圾,然后直接送到垃圾处理场,不在这个中转站进行任何垃圾处理.她说南翔等地在小区内也有类似的垃圾中转站,只是规模比我们所说的要造的这个中转站小.她还保证是在离嘉城五百米开外的地方建造.不会影响到嘉城人民的生活.中转站建在地下,可能我们还看不到实际的建筑.
我提出,要让所有嘉城的市民都知道这个消息.她说可以搞个座谈会或者是带市民代表参观已经建造成的中转站.
相关人员接受了我的提议.说会和居委联系.
作者:
桃花岛居民
时间:
2014-1-15 09:11
仍然需要反对, 因为这个垃圾站建起来, 周围的交通也受到影响. 桃浦路已经很多车了. 12345给我回复的人, 没有说500米以外, 说的是100米.
作者:
linkelly
时间:
2014-1-15 09:13
就算建在地下,以后垃圾车全部往陇南路开,空气质量也一样受到威胁,再说100米以内,简直就是不能住人
作者:
桃花岛居民
时间:
2014-1-15 09:17
1#
kawaii58
这个垃圾中转站,应该就在二期和四期河对面的那块空地上. 昨天晚上看到那里挂了一个施工的牌子啦.天黑, 没有看清楚. 从那里走的邻居可以仔细看看. (不过那个空地里,好像还有一两处房子, 可能拆迁还没有全部结束. )
作者:
浪淘沙
时间:
2014-1-15 09:51
必须坚定不移的反对,建在地下也不行!垃圾车污水横流,我们这一带的道路状况可以想像!各种气味.......
千万不要被忽悠去看什么中转站,这样就中套了!
公园或医院才是需要的!
作者:
zjyzlmlxl
时间:
2014-1-15 09:55
不可以!不同意!NO!抵制!!现在应付我们,到时。。。,建地下,水源给污染了。。。
作者:
陸小哇
时间:
2014-1-15 10:01
既然是地下的不影响什么就建到其他地方去吧。。
我们这里不是最佳位置!!!!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14-1-15 10:15
本帖最后由 stronger92 于 2014-1-15 10:19 编辑
问题1:地下垃圾站同样会有废弃排放,算上焚烧厂的大烟囱总共就有两个了。同样会造成大气污染。
问题2:垃圾车运输会造成周边空气二次污染 .陇南路沿线众多居住小区及即将开建的公办幼儿园,每天进出的垃圾车势必会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问题3:地下垃圾站离嘉城距离到底多少?为何公示不清不楚,就算有500米,我们也不同意,起码后面加个0.。。。
请大家继续补充。。。
作者:
kawaii58
时间:
2014-1-15 10:39
那么需要更多人相应.大家电话打起来,邮件发起来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4-1-15 10:54
我就问一句,为什么不建在江桥镇ZF的地下车库内?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14-1-15 11:35
坚决不同意建在嘉城东侧!!!!!!!!!
作者:
mayaxp
时间:
2014-1-15 13:05
不能造起来!!!! 地下的也不能 。。!!!!
作者:
huangzj5414
时间:
2014-1-15 14:39
应当:
1、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属于需要听证的范围,书面申请听证;
2、写信、电话投诉;
3、拉横幅
4、阻止施工
作者:
江桥浪子
时间:
2014-1-15 15:06
反正他们不住这里,事情办成了,他们还算工作业绩。
作者:
zjyzlmlxl
时间:
2014-1-15 19:4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信息公示的告知事项
1、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信息。
2、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本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
hpc@sepb.gov.cn
,传真:021-63555908。
信函请寄至: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处 收(邮编:200003)。请在信封上注明:对XXX (建设项目)的意见。
4、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
5、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作者:
我家泰迪
时间:
2014-1-15 20:56
周六参加
作者:
angle
时间:
2014-1-16 12:12
不可以!不同意!NO!抵制!!现在应付我们,到时。。。,建地下,水源给污染了。。。新搓浦河讲更加恶臭,而且如果是500米,那将是在外环线下的了。直线距离估计不会超过100米。强烈建议建设到万达广场那边,镇ZF大员们才可以知道什么叫无影响
作者:
zjyzlmlxl
时间:
2014-1-16 16:58
本帖最后由 zjyzlmlxl 于 2014-1-16 17:23 编辑
其实我看大家都在嚷嚷、贴子也很多、但都大同小异、几天来我觉得我们组织无序,最终估计解决不了。
所以我们应做到:1、成立专门、专人(工作稍宽余的,组织能力强的人)的临时组织;2、制定出上诉的主要理由,事项;3、上诉的方法及方案(诸如书信、邮件、12345、横幅、电视台、散步、参加的人员、全员签字。。。;4、要不要经费?大家可以捐款;5、时间、地点;6、找一个专门的贴子出来专门讨论这事,把我们其他发的贴都自已封掉;7、时间很紧迫,要尽快行动;8。。。。。
作者:
wwcrm
时间:
2014-1-21 10:40
同意楼上的观点 既然心里一百个不舒服 还是要有方法去解决 但还是很感谢同在一起的居民兄弟姐妹们!
作者:
tieren
时间:
2014-1-21 11:17
我一直觉得既然业委会无法成立,我们能否自己成立一个协会组织,用于团结所有力量。这样合法吗?
作者:
自由鸟
时间:
2014-1-21 19:37
标题:
垃圾转运站规划在嘉城东侧(已经得到12345相关电话回复)
说的在好听都不行,别把我们当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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