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嘉定区江桥镇海波路(乐秀路-黄家花园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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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叟
时间:
2013-3-7 17:15
标题:
嘉定区江桥镇海波路(乐秀路-黄家花园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7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新江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海波路(乐秀路~黄家花园路)道路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新江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 海波路(乐秀路~黄家花园路)道路新建工程
(2)项目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
(3)项目所属行业: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4)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西起乐秀路,东至黄家花园路,道路全长541.9m,规划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本工程同时新建1座桥梁,同步实施公共管线、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设施。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海波路(乐秀路~黄家花园路)的建设可以完善嘉定区江桥镇的道路功能级配,使区域路网的互通性提高,有利于改善该地区交通状况。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后,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限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联系人:曹小姐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chsh1102@126.com
(E-mail)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仅限于环境保护相关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采用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
(2)反馈时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作者:
缥缈孤鸿
时间:
2013-3-9 08:22
期待海波路两头早日接上。
作者:
自由鸟
时间:
2013-3-12 17:32
这个不错,江桥2路以后就不用绕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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