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 大家一起讨论讨论自己的单位都给交几金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游鱼
时间:
2012-9-13 10:09
标题:
大家一起讨论讨论自己的单位都给交几金的
本人原来的单位交五险一金即四金的,我不是上海人,但因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公司关门了。
现重新找了份工作,工作只交三金,每月还要值班一天,不算加班只是做为正常上班 ,自己也很郁闷,想想现在就业的严峻我是该妥协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2-9-13 21:27
公积金不是强制交的,看老板良心了。
作者:
自由鸟
时间:
2012-9-13 22:49
标题:
大家一起讨论讨论自己的单位都给交几金的
非户籍的没保障啊
- 发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应用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2-9-13 22:50
公积金不是强制交的,看老板良心了。
铜川路 发表于 2012/9/13 21:27
可以明确的说 公积金是强制交的 至少对本地户口的是这样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2-9-14 09:22
公积金不是强制交的,肯定。
作者:
littleeyes
时间:
2012-9-14 10:49
标题:
大家一起讨论讨论自己的单位都给交几金的
都交的 但么啥格算的 大部分都被统筹了
- 发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应用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2-9-14 13:30
公积金不是强制交的,肯定。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12/9/14 09:22
有规定的吧,而且这个问题 我以前咨询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确定本市户口的人,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是要缴公积金的
当然了,如果没有缴,你不举报,上面是不会来查的。所以公积金维权很难很难。
作者:
游鱼
时间:
2012-9-14 13:30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2008年6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市2008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0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7年月平均工资。
200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0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维持2007年度水平不变。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21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082元。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3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五、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审批程序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1、申请条件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是经济效益差,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是生产经营不稳定,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
2、审批程序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商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签名同意),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作者:
游鱼
时间:
2012-9-14 13:33
、住[color=Red]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作者:
游鱼
时间:
2012-9-14 13:34
没有几个单位遵纪守法的
作者:
毛毛的宝宝
时间:
2012-9-14 13:41
4金啊。实打实的交
作者:
游鱼
时间:
2012-9-14 14:04
我可不想我个人“发威”来解决公司的的“广大众生”
欢迎光临 〖嘉城社区网〗 (http://162.218.51.55/)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