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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话说我们三期业主委员会什么时候能成立 [打印本页]

作者: 13856828    时间: 2012-7-9 10:34     标题: 话说我们三期业主委员会什么时候能成立

如题,近期发现三期问题很多啊,我们三期如果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还需要有什么条件?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2-7-9 10:36

条件全部够,就是不让成立。
作者: 13856828    时间: 2012-7-9 10:42

为什么不让成立啊,这方面不是很懂,是谁不让成立?ZF还是物业,前者那我们没办法,搞不动,后者的话凭什么?
作者: 自由鸟    时间: 2012-7-9 11:24

貌似居委会已经成立了
为啥不让成立业委会啊
作者: 雅颂湾客服中心    时间: 2012-7-11 08:45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感谢您对小区的关心与关注,根据2011年4月颁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应当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ZF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乡、镇人民ZF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目前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需要建设单位向ZF部门递相关书面报告,按照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进行。如您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客服中心服务热线:39539589,或邮件至景瑞服务质量监控邮箱: zjkh@jingruis.com ,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谢谢!


                             嘉城雅颂湾客服中心
   
                               2012年7月11日
作者: 自由鸟    时间: 2012-7-11 09:22

那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又是建设单位(华江建设)的问题了吗
作者: zyhong_cn1    时间: 2012-7-11 12:14

各有利弊。
成立前不能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条对我们来说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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