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美国怎么处理医患矛盾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叟 时间: 2012-5-23 10:08 标题: 美国怎么处理医患矛盾
最近,听国内的朋友在议论一个热播的电视剧《心术》,听说是讲医院的故事,而且涉及到医患关系。联系到前一阵的一个新闻,医院因治死病人,院长披麻戴孝带领全体医护人员集体作检讨。现在国内的医患关系还真是紧张啊。很多朋友来问我,美国发生这种事情会怎么处理。今天就把我打听到的一些情况,告诉大家。
美国也是医疗事故高发的国家,尽管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医疗技术,美国每年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病人也不是少数。而且引起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有关医护人员会受到严重谴责,可能会因此丧失行医资格,还有可能会被判刑;发生医疗的医院,名声和口碑会变得很差,病人会急剧减少;而承担其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则可能损失惨重甚至可能破产。
所以,在美国,医疗事故怎么处理,也是一个热门话题,是律师的金饭碗(出了医疗事故后,病人一般选择找律师打官司);对保险公司来说更是双刃剑:保险费可以赚,但也有可能出了一次事就血本无归。
在美国每个医生,麻醉师,护士等医务人员都要买各自的保险,他们的保险包括出了医疗事故的赔偿,所以这些专业人士的保险费用比平常人高出很多,责任很明确,当发生事故时,这些保险公司就处理处理和赔偿。
同时,医院也一定要买保险。
很重要的一点,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具体内容细节,用的药品等,全部资料由第三方保管,换句话来说,就是,出了医疗事故,在几方律师取证时,拿到的资料是真实的。
当医疗意外发生时,医院,医生对病人方面最开始都会试图用沟通解决问题。一旦说不拢,发生纠纷而成为诉讼,接下来就是律师与律师之间,两方律师与法官之间的事了。
当病人方面的律师决定打官司,他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向涉案的医生发送律师信,因为医院也有责任,所以,病人的律师也会同时起诉医生所在的那家医院。
当医生接到律师信时,他们把律师信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专业律师会对病案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医务人员明显有责任,保险公司律师会尽可能减少赔偿的金额,争取庭外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保险公司的律师会代表医生和医院到法院打官司。
在这种法律诉讼中,双方律师就会开始打口水战,还会搬出各种各样的证据,一个想多拿点赔偿金,一个想少付点赔偿金。所以,美国的医疗事故,最忙的就是律师和保险公司。
而对于当事人——医生,医院和病人——却显得有些无所事事了:医生医院方面不会直接与病人方面打交道,以免引起更大纠纷。病人也很少去找医院闹事,因为那样没有用,得不到赔偿,又不能改变现状。
美国这样处理医疗事故是比较理智的,有章可循,有法律为依据,正规文明。不过,也有可能一件小事可以拖数年,甚至十多年。弄得所有人疲劳不美国没有设立医疗鉴定委员会这样的机构。
但是医疗诉讼时,会有医疗专家举证,来帮助陪审团和法庭理解复杂的医学知识。不过,美国的法官比较牛,他有权决定哪些来自专家的证据陪审团可以给予考虑。
诉讼结束后,就开始走入赔偿阶段。
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不通的情况而定的,不过美国是认可判例法的国家,以前法庭类似案件判决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如果能找到类似的医疗事故,律师举出例子,那个病人得了多少多少的赔偿,那么法官则会考虑依照案例标准来判决赔偿金。
不过,在美国,医疗事故的赔偿,一般并不由医院和医生本人出钱,而是由承担其医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来赔偿。这就是误医保险,美国的所有医院和医生,都会为自己买这种保险,虽然价格不菲,但可以确保万一出事,自己免于赔偿。不过,最终这些成本又会转嫁到病人身上,导致医疗费用的增加。
而且出了事的医院和医生第二年交保险费的时候会发现,他们的账单比上一年最少要涨5倍。比如以前麻醉师经常出事故,他们的误医保险费就很贵。但后来医疗技术发达了,麻醉师借助仪器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事故大大减少,保险费也就少了。
总之保险费根据医院各科室的医疗事故风险而定,例如:风险较大的产科和神经外科,保险费可能一年10万美元。内科和病理的风险比较低,保险费可能一年1万美元。
另外,美国有一个全美网上医疗事故汇报系统。所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和单位,都要通过网络向联邦ZF、州ZF和其它相关机构汇报医疗事故的有关情况,而公众也能随时从网上调阅相关资料。所以,一般极少存在出了什么医疗大事故被瞒报,民众不知情的情况。
说明:部分资料和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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