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警示: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纸巾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叟    时间: 2012-4-28 08:36     标题: 警示: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纸巾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餐巾纸、面巾纸、手帕纸等纸巾已然成为百姓日常生活、外出就餐或娱乐消费时必不可少的产品。近期有报刊媒体连续报导了本市部分小餐馆向消费者提供来自地下加工窝点的劣质纸巾作为餐巾纸的现象,不法企业偷梁换柱,采用“套牌”、“山寨”等恶劣手段,打着正规企业的名号加工劣质仿冒品,无论是产品包装设计,还是标签上的企业名称、地址、卫生许可证号,几乎可以乱真,严重侵害了消
费者的权益。针对这一现象,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纸巾消费警示: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纸巾。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纸巾(不含厕所用纸)属于卫生用品,国家对纸巾的生产、经营有明确的规定。首先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依照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规定从事生产。纸巾的产品卫生质量应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标签标注的内容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纸巾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事纸巾的生产,做好原材料进货验收以及成品出厂检验等,为消费者提供有卫生质量保证的纸巾。
其次,经营使用单位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目前,由于部分小餐饮店、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在采购餐巾纸的时候索证意识不强,而且一味追求利润、降低经营成本,使违法纸巾有漏洞可钻,来到了消费者的手中、嘴边;还有的餐饮店将纸巾拆掉包装后提供给消费者使用,更加让消费者难以辨识纸巾的优劣。因此,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的商家在纸巾采购进货上必须加强自律,应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为防止“套牌”行为,证件的复印件上还需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杜绝购入来路不明的纸巾,让违法纸巾没有生存空间。
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餐饮店、公共娱乐场所消费时,为保护自身健康权益,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纸巾,如对提供的纸巾质量存在疑问,宜使用自备的纸巾,如发现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纸巾,可向卫生部门举报,确保产品使用安全。




欢迎光临 〖嘉城社区网〗 (http://162.218.51.55/)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