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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业主委员会(筹建程序参考) [打印本页]

作者: sunhouse    时间: 2011-9-16 23:30     标题: 业主委员会(筹建程序参考)

本帖最后由 sunhouse 于 2011-9-16 23:37 编辑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国家有一套完整的法规程序,

具体如何筹建以下几点可供大家参考:
    一、成立业主大会
    这是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按照规定,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ZF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按照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但一个区域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掌握在20万平方米以下。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
   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由地方ZF制定。以后业主大会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自行约定。按照本市规定:产权人投票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其住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超过全部住宅物业20%的,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时,其投票权及实际投票额按20%的份额计算,超过部分不再予以计算。
    四、业主大会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
   业主大会开会要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相关的居委会。业主大会不一定要采用开会形式进行,业主大会做出一般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1/4以上即可通过。业主大会做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条例没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赞成票”的方式通过决议,因此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难。
   五、业主委员会备案
   按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不用再经区、县人民ZF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之后在30日内向区、县小区办备案即可。备案制和审批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备案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成立程序不违反法律限制即可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由业主负责;审批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符合区、县人民ZF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县人民ZF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行政管理责任。

  组建业委会的八个步骤: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作者: sunhouse    时间: 2011-9-16 23:37

原帖自己看,里面更全面。
http://xa.focus.cn/msgview/170358/72579781.html
作者: sunhouse    时间: 2011-9-16 23:37

占位占位
作者: 路见不平    时间: 2011-9-17 10:43

希望尽快成立业委会,这样就有说话的地方了,也有监督物业的组织了,不过对于业委会的人选问题业主们要慎重,以往发生过业委会成员都是物业的人,这样的话,我们就都被卖掉了。
作者: jakey    时间: 2011-9-17 21:51

我們小區成立業委會 我絕對贊成 然後報名參加
作者: littleeyes    时间: 2011-9-19 13:47


作者: 嘛咪嘛咪轰    时间: 2011-9-19 13:51

要是成立业委会,我也积极参加的,为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正当权利,算我一票。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9-25 21:25

浮云阿,怎么会让业委会搞起来?开支就必须公示了
作者: mrada    时间: 2011-9-25 21:33

不错,支持
作者: mrada    时间: 2011-9-25 21:33

就是要公开开支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1-9-25 21:36

后续我觉得我们该筹划筹划建业主委员会了。群策群力~~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9-25 21:58

后续我觉得我们该筹划筹划建业主委员会了。群策群力~~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11-9-25 21:36
支持,不过居委会肯定不愿意,3个和尚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11-9-26 11:50

帮顶,我会参与!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1-9-27 08:39

居委会不同意没事,我过阵子去问问物业办,这个事情必须放上议程了。
作者: amdy    时间: 2011-9-27 09:32

有次去居委会,1个男的说居委会还没成立,所以不成立业委会。这些人拿着纳税人的钱,敲着2狼腿,打打太极拳。真是秉承了zf部门的优良传统。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9-27 09:36

居委会不同意没事,我过阵子去问问物业办,这个事情必须放上议程了。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11-9-27 08:39
支持,先办个MSN或者QQ群吧,集体行动

图片附件: 顶.gif (2011-9-27 09:36, 12.67 KB) / 下载次数 40
http://162.218.51.55/attachment.php?aid=65054&k=342662661724f6ec5f3d653aa9a3202f&t=1732808633&sid=60cJLW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9-27 09:37

有次去居委会,1个男的说居委会还没成立,所以不成立业委会。这些人拿着纳税人的钱,敲着2狼腿,打打太极拳。真是秉承了zf部门的优良传统。
amdy 发表于 2011-9-27 09:32
有业委会,他们很多事情也需要业委会同意。肯定不支持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11-9-27 09:39

好事情,帮顶
支持:)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1-9-27 09:45

有业委会,他们很多事情也需要业委会同意。肯定不支持
铜川路 发表于 2011/9/27 09:37
我之前咨询过,居委会是否成立并非业委会成立的必要条件。再说,你这个居委会筹建了几年了还在筹建,工资没看到你们在筹建呢,事情都不做,吃干饭。
作者: fallout3    时间: 2011-9-27 09:49

这里平时吵架打嘴仗的人多,怎么真到了该办实事的时候,人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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