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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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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1-1-7 10:24
标题:
三只小偷
一个农夫进城卖驴和山羊,山羊的脖子上系着一个小铃铛。三个小偷看见了,一个小偷说:“我去偷羊,叫农夫发现不了。”另一个小偷说:“我要从农夫手里把驴偷出来。”第三个小偷说:“这都不难,我能把农夫身上的衣服全部偷来。”
第一个小偷悄悄走近山羊,把铃铛解了下来,拴到了驴尾巴上,然后把羊牵走了。农夫在拐弯处环顾了一下,发现山羊不见了,就开始寻找。
这时第二个小偷走到农夫面前,问他在找什么。农夫说他丢了一只羊。小偷说:“我见到你的山羊了,刚才有一个人牵着一只山羊向这边树林里走去了,现在还能抓住他。”农夫恳求小偷帮他牵着驴,自己去追山羊。第二个小偷趁机把驴牵走了。
农夫从树林里回来一看,驴子也不见了,就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哭。走着走着,他见池塘边坐着一个人,也在哭。农夫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哭诉:“人家让我把一口袋金子送到城里去,实在是太累了,我在池塘边坐下来休息,睡着了,睡梦中把那口袋推到水里去了。”农夫问他为什么不下去把口袋捞上来。那人说:“我不会游泳,谁要把这一口袋金子捞上来,我就送他二十锭金子。”
农夫大喜,心想:“正因为别人偷走了我的山羊和驴子,上帝才赐给我幸福。”于是,他脱下衣服,潜到水里,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一口袋金子。当他从水里爬上来时,发现衣服不见了,原来是第三个小偷把他的衣服偷走了。
这就是我们常常误入的三大陷阱:大意、轻信与贪婪。
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1-1-7 10:27
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
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
一位老法官说,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
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
办大案。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为了争取
政治正确,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QJ就
是反革命QJ罪……
有一次,某个村子出了起奸尸案,搁在现在,当然得定侮辱尸体罪,那时这就属
于疑难案件了。法官们讨论了半天,始终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承办人突发奇想,拟定了
罪名:反革命……不讲卫生罪!
一车人皆笑。另一位法官忍不住了,也讲了个罪名故事:
“说个真实案例,是我们90年代搞案件复查时发现的。也发生在没有《刑法》的
年代。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
,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
性子,羞愤难当,居然上吊自杀了。”
“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案子到了法院,
怎么定罪又成了问题,有人说该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那年轻工人
只是做梦,并没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说他耍流氓,也是口头耍流氓。最后,还是法院院
长拍了板:反革命梦奸罪,10年!”
一位女法官嫌我们讲得恶俗,便说了个带点浪漫色彩的:
“有个村子,当年许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时间,女知青们纷纷投诉,说总有人
偷看她们洗澡。村里很重视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轮流值班,终于破案,原来是村里
一个二流子所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问题。其间,也有人提议定反革命流氓罪
,可人家只是偷窥,没有动手啊。最后,还是一位军代表有见地,想了一个又贴合实际
,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我们聊得热烈,笑得大声,一位老同志一直闭目养神。见我们再无可讲,他终于
开口了:
“你们都说完了吧,我给你们说个猛的,也是真实案例,发生地点是昆明,80年
代平反错案时,我亲手纠正的。两个年轻工人,其中一个家里有点小钱,买了块上海牌
手表。你们要知道,那时候有块上海手表,可是很不得了的事情,跟你们女同志现在有
个LV包包差不多。买表的那哥们儿,姑且称甲吧,有一天无聊,跟朋友乙打赌,说:你
如果把路边那坨屎吃了,我就把手上的上海表扒给你!乙一听,靠,还有这么好的事,
二话没说,就把路边那坨屎吃了……”
我们都被雷住了,认真听老法官讲。
“乙吃完,漱了口,嘿嘿,这个是我想象的,他总不能含着屎说话吧,就对甲说
,把表给我吧!这个时候,甲反悔了,他肯定没想到乙会真得会把屎吃了,只好赖账不
给。乙火了,要打甲。甲只好说,那我也吃一坨屎,就当还你吧,于是忍着恶心,也吃
了路边另外一坨屎。”
或许是情节太过离奇,车内安静极了。老法官点了根烟,继续说:
“倒霉的是,乙吃的是新拉出来的屎,所以没事。而甲吃的是陈年旧屎,有毒,
当时就不行了,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了。出了人命,单位当然不会放过乙,把他扭伤
到了公安机关。至于怎么定罪嘛……”老法官坏笑着看了看我们。”
“反革命杀人罪?”
“反革命贪婪罪?”
老法官答:“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15年!”
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1-1-7 10:32
河南交通厅厅长四连冠落马:第一任曾锦城上任写血书:“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保证绝
不收人家一分钱。”血迹未干曾受贿判15年。二任张昆桐提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
公路延伸。”话音未落张受贿领刑无期。三任石发亮上任提出:“不义之财分文不取。
”也是无期。第四任董永安近日双规。祝福第五任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1-7 13:53
我认真的看了,然后认真的帮包养男顶贴
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1-1-7 13:56
我认真的看了,然后认真的帮包养男顶贴
铜川路 发表于 2011-1-7 13:53
泪流满面啊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1-1-7 13:57
泪流满面啊
windy20092001 发表于 2011/1/7 13:56
心动不如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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