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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防专家讲述救命常识:无路可逃可在卫生间避难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叟    时间: 2010-12-7 14:39     标题: 消防专家讲述救命常识:无路可逃可在卫生间避难

市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缺乏,是导致近年来上海市居民家庭火灾始终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天上午,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科研中心副主任、灭火装备部部长王丽晶和同济大学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所长助理韩新,为徐汇区的居民详细讲述了不可不知的消防常识。
  
  王丽晶表示,由于家庭里装修使用易燃材料较多,所以火势载荷较大。她尤其提醒:居民千万不要使用明火在床下或者沙发底下查找物品;酒后、睡前,也不要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吸烟。
  
  王丽晶告诉居民,火灾发生以后,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宁可用几秒钟时间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及火势情况,再采取正确的措施。她语气沉重地说:“前几年在东北有一起火灾,有十几个人本来可以轻易地冲出去,可他们发现楼道里有一点烟,就又退回了屋子里,结果无一人生还。”
  
  韩新也表示,火灾致死事故中,大约有80%左右的人并不是被烧死,而是被毒烟熏死的。在发生火灾时,居民准备冲出火场时,一定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将身体贴近地面匍匐或弯腰前进。如果发现已经无法离开房间时,一定要用湿棉被将门缝堵住。韩新说:“实在无路可逃时,可利用卫生间进行避难。用毛巾塞进门缝,把水泼在地上降温,还能躺在放满水的浴缸里躲避。”
  
作者: xiangdiliu    时间: 2010-12-8 08:58

就会讲理论知识,等到整幢楼全部烧起来了,你躲哪里都一样,要么成烤鸭,要么成柴火。
去打探一下胶州路火灾死亡的人都是在哪里死的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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