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虹口闸北物价部为七浦路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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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叟
时间:
2010-12-3 16:42
标题:
虹口闸北物价部为七浦路打架
昨天,七浦路服饰市场内顾客上厕所被要求交费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处对此作出了回应,明确表示:上海曾经下发过相关文件,规定商场内厕所原则上不能收费,如收费需经相关部门审定等级标准,并由区县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收费标准,像七浦路市场这样随意收费的情况实属违规。而这一早在1998年下发的《通知》,如今被许多市民、商家乃至相关部门所忽视。
目前,七浦路市场所属的虹口、闸北两区的发改委物价检查所都表示将介入调查。
昨天中午,记者再次前往七浦路服饰市场,各商城在如厕收费,厕内环境脏乱差方面依然如故。在兴旺国际服饰城地下二楼阴暗的楼道口,尽管贴着一张“此处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0元”的告示,但地上仍散发着难闻的怪味。楼道上一路过者笑着说,那里“方便”最方便。
七浦路豪浦服饰城厕所外有一纸2009年3月公布的 《闸北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公约》,该公约对店牌,店招,门前广场等方面的保洁都作了说明,但同样没有提及厕所。
对于商场内厕所收费,豪浦服饰城管理方办公室姚先生向记者坦言,收费前确实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对于收费的理由,他振振有辞:“如果不收费,外面的人都到我们这里来上厕所,我们承受得了吗?收费后,除了可以阻止外面的人到这里来上厕所外,还节省了商场的保洁开支。”
姚先生透露,正因为如此,商场自开张的几年来,除了过年外,一直都收费,并准备继续收下去。
物价部门为何说法不一?
【虹口物价部门】
即将介入调查,暂不认为违规
昨天下午,记者将兴旺国际服饰城内厕所收费的行为反映到了该商场所在区域的虹口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该所所长陆先生出言非常谨慎。他说,暂时还不能断定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违法,因为还要查看有关文件后才知道这样的行为在政策层面上是否允许,此外还要看是否向市容环卫部门备过案,是否经过虹口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许可,并在收费前进行过有关明码标价的公示。
在他印象中,很多年前发过一个文件,但文件只规定对国家财政投入的社会性公共厕所一定要管起来,对于管理中是否收费需先向市容环卫部门核定等级,再向物价部门申请收费许可,核准后还要公示才能正式收费。而商场内的厕所是商家的,不像国家财政投入的公共厕所一样具有社会性,怎么管理是商家的事情。
不过,尽管如此,陆玉才仍表示将介入调查,并希望记者给他一个缓冲时间,待查阅有关文件后再对商场公厕收费行为定性。
随后,记者想联系虹口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但该科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同虹口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表态一样的是,就同样的情况,当记者询问豪浦服饰城内厕所收费做法是否违规时,闸北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吴姓所长也表示要先看收费方是否在闸北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备过案,并征得闸北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同意,然后才能下结论。
不过,当记者转而询问闸北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时,对方一听
是商场内厕所收费情况,就明确表态:“商场内厕所不能收费,我们怎么会同意呢?”
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虽然不能完全记住有关规定的全称,但肯定有这样规定的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商场、火车站等场所内的公共厕所都具有社会性,是这些场所内应有的配套设施,这些场所的管理方,无论是ZF层面的,还是商家,都有对场内厕所保洁的责任,而且不能收费——一收费就是违规甚至违法的。
当记者再次致电闸北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吴所长时,吴所长当即表态,将介入调查,并将视调查情况对有关责任方进行处罚。
市发改委物价局
随意收费违规,有关方面忘《通知》
商场内的厕所到底能不能收费?如果不可以收费,商场又违反了什么规定?
对此,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处明确告诉记者,商场厕所不能收费,随意收费就是违规。
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1998年,上海就下发了一个文件:《关于规范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规定,“消费场所(含影剧院、宾馆、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原则上不收费,如需收费的,需经环卫管理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等级标准,区县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收费标准。”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这个《通知》下发以来,原有《通知》的其它一些内容作过删改,但是这些内容一直没有动,仍有法律效力。
而从目前 《通知》对这些内容没有删改的情况看,消费场所内厕所一直处于上海规范环境卫生的一个重要方面之一。有关方面忘记《通知》中的这一条,可能与《通知》已下发的时间较长有关。
提醒:如果市民发现违背 《通知》做法的,可以拨打上海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对于七浦路市场上商场厕所收费的做法,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直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讲了几十年,商场厕所收费,这是一件小事,但以小见大,反映的却是我们制度上的漏洞。有法可依是不够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执法、有所作为。
顾骏表示,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如需收费的,需经环
卫管理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等级标准,区县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收费标准”。既然如此,环卫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就当真正起到管理作用。
顾骏明确指出:“但现在,商家未经审定和审批就擅自收费了,有关部门也没有查到,甚至对曾经颁布过的法规记忆模糊。现在问题被市民、媒体反映出来后,相关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如何进行处罚?已经错收的款项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制度上的漏洞,不法商家正是钻了这些空子,侵害了市民的权益。”
顾骏教授认为,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上的漏洞,才会出现七浦路市场商场内厕所收费大行其道,顾客怨声载道却投诉无门的现象。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对上海市容文明形象的影响,但这件小事,反映了商家不守法、市民不知法,而相关部门的缺席,会在更深层次上影响上海的形象。
作者:
zhuyuhua
时间:
2010-12-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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