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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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0-5-21 15:57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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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10-5-21 21:16 编辑
围观的同学可以散了...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10-5-21 15:59
什么事啊什么事啊!看看,看看。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0-5-21 15:59
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10-5-21 21: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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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p53wang
时间:
2010-5-21 16:21
5块洋钿被保安吞特了.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10-5-21 16:22
付了停车费肯定是要给发票的,否则就有可能就到了保安的口袋里,这样物业也损失,业主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啊。
作者:
homey
时间:
2010-5-21 16:27
5块洋钿被保安吞特了.
作者:
guhongliang18
时间:
2010-5-21 17:03
保安不会有5块的,把2.5元给客服的。这是规定。
作者:
晴天
时间:
2010-5-21 17:14
收来的停车费,其实应该属于我们业主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们业主买下来的,物业是我们聘来的工作人员、不给发票,不进帐属于什么行为呢???
作者:
晴天
时间:
2010-5-21 17:16
物业要加强管理啊……
作者:
winceni
时间:
2010-5-21 18:06
物业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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