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影响“京高”工程两农户被裁决搬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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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0-3-9 17:02
标题:
影响“京高”工程两农户被裁决搬离现场
240平方米老屋,要求安置9套房子,再加240万补偿款,这种不切实际,缺乏理性的要求被京高铁路工程方提起诉讼,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裁决下,这户漫天要价的动迁户,在司法公正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下,于3月5日被执行强制搬离现场,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扫清了保障。
该动迁户所在的地段位于江桥增建村境内,该段工程内拆迁总数为33户。2009年4月该段工程公司在获得拆迁许可证后,在短时期内完成了32户农户动迁。唯一户动迁户坚持不签动迁协议,成为了影响工程建设的“钉子户”。早先,在拆迁协商过程中,该户的安置补偿要求一直步步升高,从最先的要求安置二大、二中动迁房,30万经济补偿,一直上升到了9套房子,240万元经济补偿,使距离越拉越远,其间虽经动迁部门不断上门做工作,劝其回归理性,该户始终坚持不予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工程方只得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出拆迁裁决申请,其后,该局先后两次组织调解会,终因该户要求离谱,调解不成。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去年向该户下达了裁决书,要求该户在15日内搬离,但该户仍不予理睬,于是该局于3月5日断然依法执行强制搬离的措施。
据了解,3月5日之前,该局还对京高铁路星火段一漫天要价的动迁户也实施依法裁决,强制搬离的措施。为重大工程开展赢得了时间。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0-3-9 17:03
BS这种人!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10-3-9 17:09
人心不足蛇吞象
合理就好了
作者:
yp53wang
时间:
2010-3-9 19:21
CN,刁民要价太高了,对抗国家工程,死路一条。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0-3-9 19:59
这个事情我知道,挺搞笑的,他们太贪心了,乡镇从上到下耐心做工作,但是还是狮子大开口.结果最后通牒无效后,当天好多好多大车挤满桃浦路,那边确定拒迁后,从车上下来N多特警,全面包围,把人员安全撤出.搬家队进场,东西装了好几卡车,拆房队进场,短短几十分钟,搞定!然后帮他们全部装到靖远路的动迁房,安排得井井有条...
现在那家钉子户反悔了,同意当时的动迁安置,但是据说现在只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只给了两套房子,本来是四套的,他们黑心要五套,这下子傻眼了,据说现在小的装疯,老的要死要活...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10-3-9 20:37
给四套已经很好了。要知道我们打拼多少年才赚够一套房子的钱。人不能钻钱眼里去的。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10-3-9 20:45
给四套已经很好了。要知道我们打拼多少年才赚够一套房子的钱。人不能钻钱眼里去的。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10-3-9 20:37
螳螂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0-3-9 21:02
天朝的立国之本就是公有制,给点生活资料你就喘,你以为你是谁啊,在专政面前,人人都是蚂蚁
作者:
small38kaka
时间:
2010-3-10 01:34
哈哈 心太黑
作者:
yp53wang
时间:
2010-3-10 08:05
敬酒不吃,吃罚酒,傻眼了吧
作者:
山中老虎
时间:
2010-3-10 08:41
这叫令不清,当然智商也是成问题。你以为你生活在印度啊。
作者:
红红樱桃
时间:
2010-3-10 09:20
二期北面铁路旁的桃浦路上也有几家钉子户,据说也是漫天要价,结果现在被冷在一旁,么人理了.听说他们也在后悔
~~但愿他们也能早日搬离,还这里一片绿地.
作者:
devilqbr
时间:
2010-3-10 09:45
为重大工程开展银的时间?不会是为了世博会前早的好看赢得时间吧?动拆迁人家大开口,你不看实际情况,一方希望能尽量压低价格,一方像尽量多的好处,很明显的交易行为,法院怎么能插手说让谁不的利益就跑路呢?所以关键还是影响到了ZF的形象问题和利益。不然怎么会做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裁决?至少连动迁方案都不知道,直接让他们搬走,那之后kfs只要给个一房一厅有地方住,他也算动迁了。这算社么?通过另外的途径强制拆迁么?
作者:
xiangdiliu
时间:
2010-3-10 10:59
唉,识实务者为俊杰啊!这些人还以为是几年之前的动拆迁呢!现在都比较规范了,拆迁办的人也懒得和你磨,象征性的和你沟通几次后,你还不识时务,那就得动真格的啦!
中环天山路东侧这里还有一栋房子没推倒,估计里面有钉子户,我想就在等两会开好之后进行强拆啦!
作者:
xiangdiliu
时间:
2010-3-10 11:00
去年那么多起强拆事件,还搞什么自焚的,国家高层不都集体失声嘛!这就是最好的暗示,不听话,就强拆。
作者:
Chrisy27
时间:
2010-3-10 11:26
活该,趁火打劫 也要 打得 聪明点
过犹不及阿~~~
作者:
yp53wang
时间:
2010-3-10 12:02
咎由自取
作者:
yeego
时间:
2010-3-11 18:03
就最近几次的强拆事件来说,没什么可讲的,就是耍赖想多分房,大家都是拍手称快的!
作者:
Dickson
时间:
2010-3-11 18:27
那人以为他谁啊
有一点满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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