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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禁烟 [打印本页]

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0-3-1 14:45     标题: 禁烟

为促进《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顺利实施,江桥镇于226在金沙新城卫生服务中心召集了辖内的医疗机构、公用事业、文化、金融、超市等窗口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就31日起实施《控烟条例》进行了专题部署。部署要求全体市民自觉控烟条例,为实施“健康世博、无烟世博”作出努力。
本次《控烟条例》明确规定了各校、医疗卫生机构、各文化、体育、影院科技等机构、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金融商场超市、电梯、轨道出租车、客渡等公共交通场所、网吧营业,共八大类区域,另外还规定了除吸烟室之外禁止吸烟的歌舞厅、游艺厅、餐饮、星级旅馆、机场铁路、港口等场所。
《条例》还明确了个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凡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并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违反条例屡教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
当天的控烟部署工作,镇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全镇控烟宣传、监管工作进行了落实,各窗口单位成立了相关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 Goofymum    时间: 2010-3-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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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0-3-1 15:00

说说而已
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0-3-1 15:04

说说而已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3-1 15:00
我也觉得要下功夫才能见效~~~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0-3-1 15:32

我也觉得要下功夫才能见效~~~
windy20092001 发表于 2010-3-1 15:04
最近没有靓女提供了?
作者: Goofymum    时间: 2010-3-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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