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到家了,坚决换掉这GP经瑞!宝宝半年不知道弄到多少!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12/17 10:39
我不明白的是贪污16W 就单单辞退即可??? 这16W就算了??? 是不是把我们业主都当小白啊~~ windy20092001 发表于 2009-12-17 11:23
其实也不算贪污,打个比喻,你入小区收集垃圾,或者搞装修,都要给小区物业好处费的!不给,谁让你进啊!这也不是在物业账面需要列出的范围啊! xiangdiliu 发表于 2009/12/17 11:49
嘉城看来要败在景瑞身上了。 海宝路 发表于 2009-12-17 13:00
怪不得我们提了那么多的意见,改进的很少,原来是蛀虫在捣糨糊啊,这样的管理我们能交物业费吗?这样的物业我们能信任吗?期盼业委会成立后对这样的物业讨个说法。大家是否注意到没有,在你们每家的门口都安装了一个 ... 路见不平 发表于 2009-12-17 22:54
其实也不算贪污,打个比喻,你入小区收集垃圾,或者搞装修,都要给小区物业好处费的!不给,谁让你进啊!这也不是在物业账面需要列出的范围啊! xiangdiliu 发表于 2009-12-17 11:49
没进个人口袋之前 不算贪污 任何集体的钱进了个人口袋 就算贪污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2-17 12:02
物业费物业基金等进了他口袋,那铁板钉钉就是 贪污! 收好处费收得过头的话,那还有个词,叫 受贿! scwang 发表于 2009-12-18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