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国标委: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将按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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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2-7 10:23
标题:
【转】国标委: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将按机动车管理
详见以下链接:
http://news.qq.com/a/20091207/000004.htm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09-12-7 10:53
好吧!到处是电动车跟汽车抢道.
交通事故将把相关单位的业务量提高几倍!
作者:
13856828
时间:
2009-12-7 14:43
我只想说,滚TMD这帮鸟人的XX,一点都不考虑老百姓的实际情况,折腾吧,折腾到2012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2-7 15:17
呵呵~这个标准太TM有创意了!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2-7 20:34
唉,就算是有好处也有坏处吧
作者:
pst7thh
时间:
2009-12-8 08:32
本帖最后由 pst7thh 于 2009-12-8 16:26 编辑
以后将出现燃气车60码开非机动车道,电瓶车30码开机动车道
作者:
tony1981
时间:
2009-12-9 14:06
给电动车生产厂家制定个生产标准更好一些吧,只允许生产20码以内的电动车,不符合标准的追究厂家责任,直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20码以上的只允许机动车厂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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