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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需要合同上登记的人全部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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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2-3 19:23
标题:
交房时需要合同上登记的人全部到场吗?
我12月17号要出去旅游,本来以为15号前会交房的,现在看大家说要10号才寄挂号信,心想有点悬,想问问有经验的tx们,万一通知交房的日期我人不在上海,怎么办?交房的时候一定需要我去吗?
合同上写的名字是我和我父母的,交房那天需要我跟我父母都同时到场吗?如果我写个委托书,是否可以?
另外说个消息,今天路过桃浦路,向二期里面眺望,看见装好了长椅,还有长的很像垃圾箱的一个物体。离咱们拥有房子的日子越来越近啦
作者:
chenhanghai
时间:
2009-12-3 20:36
合同上有名字的ms都应该到场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09-12-3 21:07
肯定不需要...
虽然我是第一次买房...
作者:
ps2zer0
时间:
2009-12-3 21:34
应该不需要把
作者:
娃娃头
时间:
2009-12-3 22:39
感谢LZ发帖哦,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作者:
有点想法
时间:
2009-12-4 04:59
不要的 。
作者:
baobeiyezi
时间:
2009-12-4 11:05
不了解,关注中!
作者:
raul
时间:
2009-12-4 11:05
不要的,当初就是我和我爸去的,LP有事没去
作者:
智慧的猫
时间:
2009-12-5 14:01
偶也很想知道。。。。
作者:
zyhong_cn1
时间:
2009-12-5 15:39
不要全部到场的
作者:
guhaijun
时间:
2009-12-9 16:15
肯定不用的。
作者:
dinjian
时间:
2009-12-9 18:54
不用,收房,不是收钱,跑不掉
作者:
dinjian
时间:
2009-12-9 18:55
收房比买房更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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