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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交房时需要合同上登记的人全部到场吗? [打印本页]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2-3 19:23     标题: 交房时需要合同上登记的人全部到场吗?

我12月17号要出去旅游,本来以为15号前会交房的,现在看大家说要10号才寄挂号信,心想有点悬,想问问有经验的tx们,万一通知交房的日期我人不在上海,怎么办?交房的时候一定需要我去吗?
合同上写的名字是我和我父母的,交房那天需要我跟我父母都同时到场吗?如果我写个委托书,是否可以?

另外说个消息,今天路过桃浦路,向二期里面眺望,看见装好了长椅,还有长的很像垃圾箱的一个物体。离咱们拥有房子的日子越来越近啦
作者: chenhanghai    时间: 2009-12-3 20:36

合同上有名字的ms都应该到场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09-12-3 21:07

肯定不需要...
虽然我是第一次买房...
作者: ps2zer0    时间: 2009-12-3 21:34

应该不需要把
作者: 娃娃头    时间: 2009-12-3 22:39

感谢LZ发帖哦,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作者: 有点想法    时间: 2009-12-4 04:59

不要的 。
作者: baobeiyezi    时间: 2009-12-4 11:05

不了解,关注中!
作者: raul    时间: 2009-12-4 11:05

不要的,当初就是我和我爸去的,LP有事没去
作者: 智慧的猫    时间: 2009-12-5 14:01

偶也很想知道。。。。
作者: zyhong_cn1    时间: 2009-12-5 15:39

不要全部到场的
作者: guhaijun    时间: 2009-12-9 16:15

肯定不用的。
作者: dinjian    时间: 2009-12-9 18:54

不用,收房,不是收钱,跑不掉
作者: dinjian    时间: 2009-12-9 18:55

收房比买房更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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