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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残古额恼。野蛮公交逼停电瓶车 5岁女孩被碾身亡 [打印本页]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6:26     标题: 老残古额恼。野蛮公交逼停电瓶车 5岁女孩被碾身亡

本帖最后由 龙章 于 2009-11-11 10:30 编辑

      


  肇事车辆406路公交车



  


  5岁的女孩被碾压身亡,其母亲手臂被压断


  


  失去女儿的夫妇在医院痛哭


  东方IC10月29日报道 2009年10月29日上午7点20分左右,上海杨浦区翔殷路近军工路上演惨剧:一辆406路公交车在驶入车站时,将一辆正常靠右行驶的电瓶车逼到栏杆边。结果,电瓶车上一对母女随车摔倒,5岁的女儿被碾压身亡,母亲手臂被压断。


  现场狼藉一片,电瓶车上随身携带的女儿的中饭、水果散落一地。记者了解到,当时,母亲李明处、哈尼族,骑着电瓶车沿翔殷路由西向东靠右行驶,送5岁女儿杨悦上学。在经过翔殷路287弄附近时,肇事的406路公交车靠右进站,由于车速过快,将母女俩的电瓶车夹在了栏杆公交车车身和栏杆中间,公交车一扇中门玻璃甚至被夹碎。父亲杨先生哭诉:“硬夹过来的,从中间开始,把我电瓶车硬撞得转个向过来,小孩压在脑袋,我老婆的手从车子底下压过去。”事发时,女儿从电瓶车上滚落,被公交车碾过头部。母亲的左手臂被压断,送入医院抢救。家属气愤地责问:电瓶车正常靠右行驶,而公交车司机开车实在太野蛮,车速过快,毫不避让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父亲杨先生责骂公交车司机:“没有一点人道主义!就这样开过来了,车已经碰上了,硬夹夹过来,从中间门车身一半的位置,硬夹夹过来。”母亲躺在病床上哭声凄厉,“把她的生命夺去了,我的可怜的孩子呀!我怎么活呀。!”


  目前,事故善后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09-11-10 16:31

很惨的,好可怜啊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09-11-10 16:32

哇....好多天前的事情了...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6:38

这种事情,公交司机绝对的有责任。

他们开车很胡来,要靠边,就算边上有小车不管,边上有大卡也不怕,就是要往里靠。(反正碰了公司买单,压了公司负责,死人了公司赔偿)

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更不放眼里了。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11-10 16:52

本帖最后由 wujunwei9999 于 2009-11-10 17:29 编辑

请先去查看实际路况在来发表评论。事发路段为中环线下面的机动车道内。电瓶车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我觉得在上海公交车司机都是很规矩的,到时某类人,无视红绿灯和禁行区,乱开,以为是农村啊。
死了活该
406A.jpg
406B.jpg

图片附件: 406A.jpg (2009-11-10 17:29, 168.01 KB) / 下载次数 59
http://162.218.51.55/attachment.php?aid=38756&k=75a14ab1cb2a7cbdab8ff54bdb4a4b4c&t=1740563098&sid=6I638a



图片附件: 406B.jpg (2009-11-10 17:29, 98.38 KB) / 下载次数 62
http://162.218.51.55/attachment.php?aid=38757&k=cef197f2956464d8bde42fb05a4d6640&t=1740563098&sid=6I638a


作者: jasonbkm    时间: 2009-11-10 16:54

道德啊道德啊.....
作者: ShenTrevor    时间: 2009-11-10 17:00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7:02

请先去查看实际路况在来发表评论。事发路段为中环线下面的机动车道内。电瓶车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我觉得在上海公交车司机都是很规矩的,到时某类人,无视红绿灯和禁行区,乱开,以为是农村啊。
死了活该
wujunwei9999 发表于 2009-11-10 16:52
不要这么说哦,那这样的话,岂不是在机动车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骑车人都可以撞死了?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11-10 17:05

我最恨的就是马路上的电瓶车了,在非机动车道内,速度快,天不怕地不怕
在机动车道内也是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样子
路口红灯,非要停到斑马线上去,妨碍人家车辆转弯和走路
路口绿灯还没亮,这些车就冲出去了。很多还是带着小孩的。
总结:没文化没素质的结果就是LZ发表的文章的结果。他不死谁死啊?难道正常行驶,公交车会来压你啊?
作者: 叶子    时间: 2009-11-10 17:05

现在的公交司机怎么都这样,车大了不起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11-10 17:06

我最恨的就是马路上的电瓶车了,在非机动车道内,速度快,天不怕地不怕
在机动车道内也是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样子
路口红灯,非要停到斑马线上去,妨碍人家车辆转弯和走路
路口绿灯还没亮,这些车就冲出去了。很多还是带着小孩的。
总结:没文化没素质的结果就是LZ发表的文章的结果。他不死谁死啊?难道正常行驶,公交车会来压你啊?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7:09

我最恨的就是马路上的电瓶车了,在非机动车道内,速度快,天不怕地不怕
在机动车道内也是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样子
路口红灯,非要停到斑马线上去,妨碍人家车辆转弯和走路
路口绿灯还没亮,这些车就冲出去了。很 ...
wujunwei9999 发表于 2009-11-10 17:05
交通事故肯定有前因和后果,但是就算是他们错在先,开车的司机也不能为所欲为呀。这样的交通岂不是要乱套了?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11-10 17:16

交通事故肯定有前因和后果,但是就算是他们错在先,开车的司机也不能为所欲为呀。这样的交通岂不是要乱套了?
龙章 发表于 2009-11-10 17:09
请注意,事发的地方是在机动车道上,我认为公交司机应该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
该电瓶车骑车带人违章在先,还擅自驶上机动车道,错上加错。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7:22

本帖最后由 vivihoney-117 于 2009-11-10 17:23 编辑

据我所知,当时公交车车速不快的。而且据说那条翔殷路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进站,肯定是要打方向灯的。撞过去的电瓶车看到方向灯却丝毫没有要减速的意思,那谁对谁错呢?
KDS上有人传过事发当时公车的图片,是非机动车的那位快速行驶撞上的痕迹,而不是机动车进站所带到了非机动车的。

现在的公交车司机有的真的很野蛮的,乱开车,闯红灯,抄近路都有。但是就这次的事件,我个人比较偏向于非机动车的过失。非机动车跟机动车抢道已经不是新闻了,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应该安全行驶,一定注意周围情况。

希望骑电瓶车助动车的tx能不开在机动车道上就一定不要开在机动车道上,就算是绿灯过马路也要注意带一点刹车,远离大型车辆,就算你再怎么有理,那命还是自己的,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失去生命的,那叫自作孽了,如果是因为别人的过失而失去自己生命的,那叫冤死的,无论哪种结果都是自己倒霉。再有理又能怎样?死了或者伤了,就算自己有理,也无法减轻身体的痛苦和损失。

如果现在再问这位事故中的爸爸,让他重新再走一次当天路线,问问他还会不会那样的速度跟在进站的公车边上开助动车。
作者: 江BOSS    时间: 2009-11-10 17:23

前几天新闻看到了。。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7:24

请注意,事发的地方是在机动车道上,我认为公交司机应该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
该电瓶车骑车带人违章在先,还擅自驶上机动车道,错上加错。
wujunwei9999 发表于 2009-11-10 17:16
公交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是绝对不可能的。

从前面的口语可以得知9999TX也是一名司机,在路上开车肯定碰到不少受气的事情,但是换做你是受害者家属,你怎么想?


还是前面的一句话,就算是错,司机也不能为所欲为,还是要看谁是弱者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11-10 17:27

如果一定要违章,你干吗不在人行道上违章?人行道上至少是你掌握出不出事,你开慢点不撞到人,你也不会被人撞。这种情况下你要做好撞到人负责的准备。

机动车道上是机动车掌握你出不出事。自己不遵守交规,却把自己的命寄托在别人遵守交规和所谓的经验上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7:28

还有,他们一家三口全在车上,一辆助动车带了3个人。这样的重量下,惯性必然要大,急刹车刹不住也是情理之中的。如果能多关注路况,也就不需要急刹车了,小孩命也能保住了。

还是那句话,不论理是谁的,命是自己的。
作者: zyhong_cn1    时间: 2009-11-10 17:33

我最恨的就是马路上的电瓶车了,在非机动车道内,速度快,天不怕地不怕
在机动车道内也是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样子
路口红灯,非要停到斑马线上去,妨碍人家车辆转弯和走路
路口绿灯还没亮,这些车就冲出去了。很 ...
wujunwei9999 发表于 2009-11-10 17:06
确实很可怜,孩子是无故的。责任在大人,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这是最起码的知识。中环路下,就在出事的道路前一点,经常有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包括行人走在最左面的机动车道上。早上四车道的路面,只剩2车道可以行驶。哎…………素质啊素质!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7:34

公交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是绝对不可能的。

从前面的口语可以得知9999TX也是一名司机,在路上开车肯定碰到不少受气的事情,但是换做你是受害者家属,你怎么想?


还是前面的一句话,就算是错,司机也不能 ...
龙章 发表于 2009-11-10 17:24
如果你老婆开助动车出门,你会跟你老婆说以下哪句话?

A.尽管骑,没非机动车道是zf不合理规划,你就管你骑,出事了司机赔。

B.开慢点,出门路上要小心,不要闯红灯。

从现有交通法,司机或者公交公司是要赔钱的,但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助动车本身的违章。赔钱又怎样啊,一个生命没有咧。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7:35

我最恨的就是马路上的电瓶车了,在非机动车道内,速度快,天不怕地不怕
在机动车道内也是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样子
路口红灯,非要停到斑马线上去,妨碍人家车辆转弯和走路
路口绿灯还没亮,这些车就冲出去了。很 ...
wujunwei9999 发表于 2009-11-10 17:06
如果按此逻辑开车是很危险的。真出事,司机绝对是逃脱不了任何关系。一害就是两方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11-10 17:35

已经在第一页发了事发图片,大家自己看吧。该路段根本就没有非机动车道。全是机动车道。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7:40

学车的时候,肯定都学过车让人的吧。

为什么一定要车让人呢?好端端的,车走车到,人走人到还用得着让么?

就是会有人车在一起的时候,才需要司机先让人。强者弱者很明了。


你看对方违反交规,非要跟他硬耗,有理也是变成无理了。就算对方再怎样,机动车毕竟行驶道路不是全封闭,出事情司机的责任也是很大的。
作者: qwjin    时间: 2009-11-10 17:48

我骑电驴经常沿中环到共和新路,这条路没有非机道,机非混行,警察默认。

所以相互指责没意思,该指责的是这条路的决策者。
作者: qwjin    时间: 2009-11-10 17:50

很多地段没有与它平行的道路,绕道都不可能。
作者: qwjin    时间: 2009-11-10 17:53

在这条路上无论是机动车或是非机车都要小心驾驶。
由于路宽,机车往往开的很快,所以,这条路是非机车的鬼门关。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7:55

本帖最后由 vivihoney-117 于 2009-11-10 18:00 编辑
学车的时候,肯定都学过车让人的吧。

为什么一定要车让人呢?好端端的,车走车到,人走人到还用得着让么?

就是会有人车在一起的时候,才需要司机先让人。强者弱者很明了。


你看对方违反交规,非要跟他硬 ...
龙章 发表于 2009-11-10 17:40
你的交通法规观念有问题,严重问题

车让人,不是“理”上面的车让人,而是“情”上的车让人明白伐?

学车的时候,师傅再三说了:开车开在自己的道上,离骑车人远点,他们随时会歪出来。

每次老爸开车出去的时候也是一次次的嘱咐:以后上路见到行车的要当心,多注意路况,随时有骑车的会歪出来到自己车子面前,幢上去么就要赔钱,就算不是自己的责任也要赔钱。

如果非机动车走在机动车道上都不算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明知道自己已经走在不该走的道上了,见到进站的公交车,还不赶紧减速慢行,如果一辆助动车一家三口全上去了还不算违反交通规则,那到底怎样才算违反交通规则啊?

你老强调公交司机责任,公交司机唯一有的,就是“情”上的赔偿责任,那理上呢?

照你这么说,那你随便在路上怎么开,你用脚开也可以咯,反正机动车一定要让你的,撞死你了也是机动车赔。
作者: aotianyou    时间: 2009-11-10 17:58

原则上, 公交司机无责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0 18:00

他们开车的地方根本不是非机动车道,出了事情凭什么一味责怪驾驶员?~~~也要检讨一下自己,以为车子看到你就会让了啊,其实开郭车的人都知道,车速很快,有时候人是来不及反映的,不是故意要撞人的~~~要是路况好,开到80左右,人会被撞飞出去的~~~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03

必须走这条路那也要走人行道,而且必须慢速。

如果对自己生命都不负责的人,凭什么要求别人来为他的生命负责?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05

本帖最后由 vivihoney-117 于 2009-11-10 18:08 编辑
他们开车的地方根本不是非机动车道,出了事情凭什么一味责怪驾驶员?~~~也要检讨一下自己,以为车子看到你就会让了啊,其实开郭车的人都知道,车速很快,有时候人是来不及反映的,不是故意要撞人的~~~要是路况好,开到80左右 ...
ivybat 发表于 2009-11-10 18:00
同意。如果每一辆轿车在机动车道上都要防止有人窜出来而保持慢行,那马路上的车都没办法超过20码了。

这种公交车那么庞大,受到外力的一瞬间就做出反应根本不可能的,又不是拍电影。而且,当时司机不可能知道已经人滚到车轮下了,是压过去才会有感觉的。还有根据交通法规,车辆出现状况后是需要减速靠边,而不是立即停车,防止后面车辆追尾,司机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已经压死人了而在那0.001秒就使车子完全静止?

司机就算立刻踩刹车也是有惯性的,在这个惯性下,也足够压死人了。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18:06

你的交通法规观念有问题,严重问题

车让人,不是“理”上面的车让人,而是“情”上的车让人明白伐?

学车的时候,师傅再三说了:开车开在自己的道上,离骑车人远点,他们随时会歪出来。

每次老爸开车出 ...
vivihoney-117 发表于 2009-11-10 17:55
小兔子是刚出来的本本族,多开就能清楚,有些事情,司机很难说清楚。

就像这里,司机要进站,转弯把人压了,警察不问司机为什么反光镜没看到人么?看到了又为什么当时不刹车么?刹车了,那么车速多少为什么会没刹住么?难道说警察欺负司机么?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13

小兔子是刚出来的本本族,多开就能清楚,有些事情,司机很难说清楚。

就像这里,司机要进站,转弯把人压了,警察不问司机为什么反光镜没看到人么?看到了又为什么当时不刹车么?刹车了,那么车速多少为什么会 ...
龙章 发表于 2009-11-10 18:06
这样吧,本人还有一个星期拿到驾照,下个月我拿到驾照后,我带你出去兜风,你就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我告诉你,坐在一个本本族的边上一起行驶在路上,你肯定比我更害怕路况,说定了,下个月我载你上路,你TMD别出汗!!让你看看上海的助动车群体多么NB。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0 18:14

同意。如果每一辆轿车在机动车道上都要防止有人窜出来而保持慢行,那马路上的车都没办法超过20码了。

这种公交车那么庞大,受到外力的一瞬间就做出反应根本不可能的,又不是拍电影。而且,当时司机不可能知道 ...
vivihoney-117 发表于 2009-11-10 18:05
说的太好了呀~~~现在有交通法规约束机动车,可是对于非机动车,行人根本没有约束力,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争做刘翔的情况到处都有~~~实在是太恐怖了~~~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19

大家注意啊,我在此宣布一个特大喜讯,本人刚刚通过大路考,除了大路考时候上过有人的马路外,还从未在马路上开过,更别说没有教练的时候单独上路。本人从会骑自行车起,就很害怕马路边上非机动车,并非是学车才开始怕的。

在此承诺下个月我带龙兄上路,让他带好笔记谈谈上路的感受以及对开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的深切感受,并且带好相机,随时抓拍非机动车道违章行为。

按照龙兄的思路,如果我带他上路那天我撞到人了,那绝对就是我的责任。到那天万一真的有碰擦了,我看看在我不违章的前提下而撞到人了,他还会不会这样说。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0 18:20

ls的,好好开哈~~~我在路上经常碰到一些起步熄火的新手,这个很让人恼火的,明显是技术不过关啊,开的慢没关系的,但是这种低级错误表犯哈~~~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27

我刚才在我LG说话的时候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完全无法再1秒内作出反应。当时他在说话,我速度不快的抽上去,他还是本能的边抬头看我边把最后几个字说完了。
打完了也只是傻看着我那么2秒钟。

大家想想吧,那个司机能在撞的一瞬间完全把车停下吗?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30

ls的,好好开哈~~~我在路上经常碰到一些起步熄火的新手,这个很让人恼火的,明显是技术不过关啊,开的慢没关系的,但是这种低级错误表犯哈~~~
ivybat 发表于 2009-11-10 18:20
哈哈哈哈哈,大路考的前一天,我爸带我在海蓝路上开,车子在海蓝路华江支路的路口正中间熄火,主要是家里的车子离合器放一点点就熄火,跟教练车的那种离合器放开程度完全不一样,所以一开始不习惯。哈哈哈,当时急得汗都出来了,发动的手都在抖,后面的面包车一直按喇叭,我紧张的车子都发动不起来。。。。后面面包车超过去狠狠的瞪着我。。惭愧惭愧。。。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0 18:30

ls的,只有开车的人才能懂开车的感受~~~就像走路的的不明白骑车人的感觉一样的道理~~~关键问题就是,骑自行车撞人一般不会死人,但是机动车要么不出事,一旦出事经常就是大事了~~~关爱生命要从我做起,自己都不好好照顾自己难道还指望别人来关注你~~即便是自己的亲爹亲妈都有照顾不周的时候啊~~~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0 18:36

哈哈哈哈哈,大路考的前一天,我爸带我在海蓝路上开,车子在海蓝路华江支路的路口正中间熄火,主要是家里的车子离合器放一点点就熄火,跟教练车的那种离合器放开程度完全不一样,所以一开始不习惯。哈哈哈,当时 ...
vivihoney-117 发表于 2009-11-10 18:30
千万要记住,开车不能着急,即使熄火,没关系,发动就好了,千万表急,要有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味道~~晓得哇~~~我以前磨缸的时候,有段时间一直保持60,后面的车子狂闪灯,我理都不理的,我又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有本事你飞过去~~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38

千万要记住,开车不能着急,即使熄火,没关系,发动就好了,千万表急,要有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味道~~晓得哇~~~我以前磨缸的时候,有段时间一直保持60,后面的车子狂闪灯,我理都不理的,我又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有 ...
ivybat 发表于 2009-11-10 18:36
向你学习。。师傅一直跟我说不要被别的车子影响,要冷静,我就是急性子,容易乱阵脚。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0 18:42

我也是急性子,不过有些事情不能急也急不来的~~~就说这个熄火,熄火再发动,其实很快,说老实话,也耽搁不了多长时间,但是,你一着急,发不了了,接着时间就长啦,要是我,在后面,我也要急的,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找个机会超你,决不跟你后面~~~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8:44

是啊是啊,多开几次肯定没这种情况啦,所以以后要多带龙章兄上路去练练手,哇咔咔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9-11-10 18:53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9-11-10 19:01 编辑

机动车道,还非机动车带人,还和公交车抢道

我只能说无辜的孩子最可怜

司机和孩子的父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骑车带孩子的家长责任更大

只要没办法证明司机是故意杀人,那骑车者自负全责,公交司机和公司,只付道义上的责任

至于反光镜的问题,反光镜真有用,就不会有那么多事故了,而且只要司机一口咬定没看到,以为那里不会有非机动车,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最多被公司警告或者开除,仅此而已
作者: 叶子    时间: 2009-11-10 19:04

别变吵架贴了
作者: joy    时间: 2009-11-10 19:18

小兔子,带上龙章去北翟路往内环方向开一个!让他知道一下非机动车的嚣张!4车道,只能走2车道,还有2车道全部给非机动车占据!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9-11-10 19:19

不会的啦~

至少大家有3个观点是相同的~~

1.对小女孩同情
2.BS公交司机一贯的飚车风格
3.对不守交通法规父母的BS

~~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9:27

小兔子,带上龙章去北翟路往内环方向开一个!让他知道一下非机动车的嚣张!4车道,只能走2车道,还有2车道全部给非机动车占据!
joy 发表于 2009-11-10 19:18
汗,他敢陪我去,我还不敢带他去呢。。。车是我爸的,命是我的。。。哪个都不能有损伤哪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10 19:28

本帖最后由 vivihoney-117 于 2009-11-10 19:33 编辑
别变吵架贴了
叶子 发表于 2009-11-10 19:04
不会变吵架帖的
作者: victor792    时间: 2009-11-10 20:31

不用去北翟路...曹安路即可...电驴+黑摩的大军,真可怕. 每次947/950从曹安路小转到嘉怡路,一堆堆的非机&摩的啊~~硬生生的往前开. 明明大车在前,开个什么劲,以为自己撞的过人家呀~~
作者: victor792    时间: 2009-11-10 20:32

高速行驶的大卡车.土方车.野蛮行驶的电驴.摩的......天哪我们这里全都齐了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09-11-10 20:36

同意LS的。。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9-11-10 20:46

么看到照片!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0 20:56

么看到照片!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9-11-10 20:46
照片已经和谐了。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10 21:11

哟~那么热闹啦?

讲个故事大家听听,大家都别激动了

话说有个人,就叫他eric吧(呵呵,自嘲一下),他有持枪证(虚构虚构,大家表紧张)
一天,eric带着他的沙漠之鹰(同上,也是虚构)外出闲逛

突然遇到一个小偷,把eric的沙漠之鹰偷掉了。然后,用这把沙漠之鹰抢了嘉怡路的工商银行,打死打伤若干无辜围观群众。

试问:
小偷犯罪已经很明显了,这里不谈。
作为合法持枪者的eric,要对发生的事情负责吗?
作者: 有点想法    时间: 2009-11-10 21:20

不管谁对谁错,孩子是无辜的。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10 21:25

孩子是否无辜,不是这个话题的重点

就像我说的那个故事一样,已经造成围观群众的伤亡了
作者: hill    时间: 2009-11-10 21:44

中国的基本国情:
1.中环下面的道路设计不合理,没有非机动车道.(真北路有改良)
2.公交,土方,出租开车霸道
3.公共交通落后而且价格昂贵,导致助动车泛滥,部分人漠视交通法规
作者: caodan    时间: 2009-11-10 22:03

看完,真无聊!
作者: ivybat    时间: 2009-11-11 08:17

反光镜有死角的呀~~~~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1 10:09

反光镜有死角的呀~~~~
ivybat 发表于 2009-11-11 08:17
公交的反光镜不会有什么死角,而且他们的反光镜不止一个。中门的位置也是在反光可视范围里,因为乘客上下车司机要看的。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11 10:39

还是那句,对方骑车的再是千错万错,开车的你也不能胡来。


[flash]http://www.tudou.com/v/-daUKateDDg[/flash]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1-11 10:49

出现这种事情确实比较遗憾,不过也是必然的。
中国的交法责罚失衡导致了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极其淡漠~绝大多数非机动车和行人根本就是不看红绿灯的,非机动车大摇大摆地骑在机动车道上,出事是迟早的!
可悲的是这种事情一次一次地出现,但是我们的交法依旧不改,非机动车和行人依旧在众目睽睽之下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公众始终没能在血中吸取教训。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11 11:49

悲哀
作者: rotho    时间: 2009-11-11 19:59

5# wujunwei9999


朋友tf ?
作者: rotho    时间: 2009-11-11 20:03

这个事体还在讨论?
最可怜的是 失去生命的女孩

但是最大的责任人方就是 她那个漠视交通法规的父母。既然这么心疼自己的小孩,那就遵守交通法规。而且事发地段在较宽的人行横道上是专门辟出非机动道。家长的这种做法完全是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孩子是无辜的

公交车司机也很可怜
作者: bbc    时间: 2009-11-11 23:21

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在偏远的地区,会怎样?
对政局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制定交法者是从宏观面制定的.
我驾龄有十多年了,现在都不敢开车了,特别是晚上,太多的司机不会变光.
逆向停车等交通劣习已经看视平常了,要改变现状非一,二代人能行的.
那事故,如能唤醒更多人重视,遵守交通法规,也非憾事......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12 22:11

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
bbc 发表于 2009/11/11 23:21
对的

很多道路都是非机动车不能通行的

我每次开电驴都要看指示牌,尽量不走“不该走”的路
作者: 菠萝兔    时间: 2009-11-13 16:17

不管谁的责任,终究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没有了。。。
作者: txj1129    时间: 2009-11-13 19:48

可怜,可悲
作者: samule1979    时间: 2009-11-13 20:12

说反光镜没死角那是瞎说了,开过车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天黑下大雨,反光镜除了能看到后车的光点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从事实上来看公车应该是无责的,因为你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你不出现在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这种结果呢?但中国的交规就是这样,保护弱势群体,也没办法。
所以,大家别忘了,在同情孩子的同时,公车司机也应该值得同情,莫名其妙揽上了麻烦。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13 20:14

作孽啊~
作者: lujie7    时间: 2009-11-14 09:14

bs这个帖子里有些人漠视生命的言论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1-14 10:59

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
bbc 发表于 2009-11-11 23:21
感同身受!!!
作者: kaikaiyijia    时间: 2009-11-14 17:43

中环下面的确很乱,人车混行,早晚要出事的啦
作者: kaikaiyijia    时间: 2009-11-14 17:44

觉得还是设计存在问题,非机动车没有地方走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14 18:08

那里太乱了,如果是单行道可能会好一点
作者: 山中老虎    时间: 2009-11-15 19:23

小女孩是可怜的,同情!但她母亲就一点也不值得去同情了。说老实话,我最讨厌那些开着电瓶车,不守交通规则的人,有的闯红灯,有的就在机动车道上争行。
作者: ashun    时间: 2009-11-15 22:38

[quote]bs这个帖子里有些人漠视生命的言论
lujie7 发表于 2009-11-14 09:14 [/quote
顶你,有些人好象会开车就了不起一样,非机动车再有错,已经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还能怎么样。这个贴子大家看了后第一感应该是心痛,同时告诫司机朋友与非机车的朋友们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出了事任何一方都有代价付出的,我们这里尽然有人讲那样恶毒的话,实在是比肇事司机更令人痛心。你的师傅看子你的贴子大家要昏过去了
作者: 阿拉丁    时间: 2009-11-16 21:00

昨天貌似是新闻综合频道的《七分之一》节目播放了,中环路设计是不合理的,功能不健全,没有考虑到非机动车,记者余涛还亲自骑车体验了一下路线,结论:按照指定的路线,非机动车不违章不行。
作者: 阿拉丁    时间: 2009-11-16 21:01

事故总归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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