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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到了明年一月份,入住就满一年了,可以成立业委会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9-10 10:53     标题: 到了明年一月份,入住就满一年了,可以成立业委会了

[url=forumdisplay.php?fid=927&filter=type&typeid=5][建议][/url] 一期为完全可以成立业委会了[url=tag-%B3%C9%C1%A2%D2%B5.html]成立业[/url]

刚上网看了一下相关法规,你们完全可以成立业委会了.
业委会的成立都是有法可依的,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业主公约、业主议事规则等的格式、拟订网上都有版本可借鉴。政府部门如小区办、街道办在这个过程中不作为,业主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法律问题业主可以聘请律师做顾问,或者业主中有律师的都可以自己做。一般情况下入住后就可着手准备成立业委会的相关事宜,入住满一年后即可成立业主大会。入住不满50%的小区两年后也可成立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中,开发商所占的表决权不超过20%.

这个是2008年12月我发的一个帖子,看来我们三期也碰到了同样的问题,一些事情仅靠物业自觉办理似乎只是个梦想,有必要组成一个有对话权力的部门了.

现在小区入住人数超过50%了吗?要是超过了,就可以开始筹备工作了.
作者: qwe    时间: 2009-9-10 11:39

物业电话有吗?告诉下赫赫
作者: xye    时间: 2009-9-10 11:41

希望快点成立业委会
作者: qwe    时间: 2009-9-10 11:42

物业电话!!!!!!!!!!!!!!!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9-10 11:46

在这里吼有什么用?我不记得了.好象是39511113,你试下.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09-9-10 11:54

39111113(24h)
39539589
作者: yuyucandy    时间: 2009-9-10 15:46

如何才能得知居住率达到50%?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9-10 15:51

本帖最后由 呆呆小雪 于 2009-9-10 15:54 编辑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9-10 15:52

申办的具体操作方法:
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55864-1-1.html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09-9-10 15:54

小雪反正空,就多操持一下了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9-10 16:14

辛苦辛苦~~到时候大家有力出力~~毕竟大家都是社区的一员
作者: angelajiayan    时间: 2009-9-11 10:11

不是有个嘉川居委会吗?
昨天晚上还到我家登记常住人口信息。。。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9-13 15:54

居委会和业委会是两回事.一个是最底端的行政单位,一个是业主们的自发维权组织.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9-13 16:02

恩~是的  居委会是党组织的末端
作者: kevin_wang    时间: 2009-9-13 17:11

不错的啊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9-14 12:28

个人认为当前是要把楼组长找出来,这样好联系一点.有没有人报名当楼组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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