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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最幼稚的童话明最深刻的道理 [打印本页]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9-2 10:49     标题: 看最幼稚的童话明最深刻的道理

看最幼稚的童话明最深刻的道理
“一群蚂蚁爬上了大象的背,但被摇了下来,只有一只蚂蚁死死地抱着大象的脖子不放,下面的蚂蚁大叫:掐死他,掐死他,小样,还他妈反了!” 这个笑话大家肯定都看过,而这次在万古汇力诉中智、西科姆的案子,万古汇力就是这样的一只决心跟大象死磕的蚂蚁。
        我们看看这场官司对阵的双方:
        原告北京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其创立于1998年,是致力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专业软件服务商,是一家民营企业。
        被告之一是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智上海),其母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即中智公司,英文简称CIIC)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唯一一家专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全国性集团公司,成立于1987年,总部设在北京;中智上海是中智公司经营规模最大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而另一被告西科姆中国公司,其母公司日本西科姆集团创建于1962年,是一家为社会提供电子保安、信息、保险等综合系统服务的高科技跨国企业集团,是世界500强之一。
        一个央企,一个跨国外企,在利益的驱使下结成了同盟。据悉西科姆仅用7万元就从中智购得了与万古汇力平均售价30万元的软件高度近似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而且不仅将其用于上海西科姆,还用于青岛、大连等西科姆子公司。西科姆这次采购是相当“经济划算”的,当然西科姆也得感谢中智这个“带路的翻译”。哎,看来“以华治华”这一策略,日本人直到现在还屡试不爽呢!
        刚才扯远了点,回到这场官司中,从双方实力的对比来看,可以说这一场“蚂蚁叫板大象”的侵权战争。面对这样一场实力悬殊的官司,如果万古汇力这只蚂蚁输了,那是太正常的事情,也是意料之中,毕竟对手是大象,何况还是两头呢!然而善良的人们还宁愿相信法律能够主持正义和公道,毕竟我们也看到过《浙江蓝野酒业告倒百事 获赔300万》这样的例子,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一家名不见经传的酒业公司,历时1年多,官司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乎意料地扳倒了全球饮料巨头之一的“百事可乐”的下属企业——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并成功索赔300万元。那么这次万古汇力面对巨型央企和世界500强外企这一对大象,还能否再次成为搬倒大象的超级蚂蚁,我们拭目以待。在这期间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嚷嚷:“掐死他,掐死他,小样,还他妈反了!”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9-2 10:50

现在的央企,也就是挂着一面威风八面的牌子,私下做的比谁都不堪。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9-2 10:52

从胡斌到中智,难道真的是背景大过法?
最近万古汇力诉日本西科姆、中智侵权索赔1900万元的官司成为网络上一大热门话题。本来,就其案情而言,这个官司是比较简单的:中智将万古汇力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篡改后,将其以不到万古汇力软件1/4的价格销售给西科姆公司,而西科姆取得了中智的侵权软件后,不仅将其用于西科姆上海(即侵权软件的购买方),还将其用于了青岛、大连等地的其他西科姆子公司。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知识产权共同侵权的案件,并不复杂。
然而,本案之所以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究其原因不仅在于其索赔金额巨大,更在于其深刻的意义——一场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围剿”与“反围剿”。
西科姆,其母公司日本西科姆集团创建于1962年,是一家为社会提供电子保安、信息、保险等综合系统服务的高科技跨国企业集团,是世界500强之一。简而言之,是为了赚取中国人民的Money,不远万里,自东瀛西渡大唐的“外来和尚”。
中智,全称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智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唯一一家专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全国性集团公司。简而言之,就是“央”字头的巨型国企,国资委的亲儿子。
而万古汇力,则是由几位海龟青年于1998年创立的民营企业,是国内致力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专业软件服务商。民企即私企,在大部分主管部门的眼里,其就是“非主流”,其在融资、经营、审批等许多环节都面临更多的限制、更少的便利和优惠。
在这次对万古汇力知识产权的“围剿”中,尽管作为民企的万古汇力实力远不如西科姆强大,但西科姆并没有轻敌——作为日本企业的西科姆无疑是个狡猾的对手,其并未直接进行对万古汇力软件的篡改,而是找到了在这方面具有经验的中智来充当“急先锋”(2008年由于中智侵权篡改万古汇力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双方即有过一次官司),由中智来进行篡改,西科姆再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收购这些侵权软件,以此联合对万古汇力进行“围剿”。
西科姆真不愧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用央企中智作为“侵权之矛”,杀伤力极强,使得万古汇力损失惨重;而关键时刻西科姆还可利用中智作为“防御之盾”,其可能根据与中智的协议,由中智承担由侵权造成的全部责任(此协议是否存在不得而知,但通常采购方都会要求供方提供此类保证)。西科姆联合中智,“以华治华”的战术,确实收到了奇效!
而面对中智和西科姆的“联合围剿”,万古汇力不得不祭出“反围剿”的大旗,将侵权者诉诸法庭,并提出了巨额索赔,欲使侵权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从法律角度看,万古汇力的“反围剿”是有较大成功机率的,但是西科姆和中智会不会利用法庭外的其他因素再次对万古汇力进行“联合围剿”呢,这个无人知晓。总之,万古汇力既然选择了反抗的道路,就一定要将革命进行到底!
作者: czxt2008    时间: 2009-9-2 11:57

最喜欢看豆腐发的新闻了。。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9-2 12:15

不敢当,不敢当。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09-9-2 12:30

狼狈为奸的事情还少吗?
西科姆的做法让我想起《新宿事件》中日本三合会(黑社会)的老大说过的:让中国人去对付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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