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和网上公示。公众调查内容将另行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收集意见与建议。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① 对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②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 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产生或担心的主要环境影响;
④ 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⑤ 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⑥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①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学校学生,包括征地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②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群众随机问卷抽查;(抽查数量100份)
③网上公示:通过上海环境热线(http://www.envir.gov.cn)网站发布公告,并对采集的反馈信息予以整理和分析。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①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公众可采用向联系人发邮件、书信、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
2)环评期间有两次信息公开,每次10天,上述内容为第一次信息公开内容。第二次信息公开在环评后期,我们将结合环评初步结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 10个工作日内。
② 注意事项
公众发表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