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就“5.13”后的安防问题与物业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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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嘉城中年人
时间:
2009-5-17 23:22
标题:
就“5.13”后的安防问题与物业商榷
“
5.13
”劫案已经过去,人没抓到,助动车不见了,案子悬了。但我们分析研究物业在“
5.13
”暴露的安全防范诸多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亡羊补牢,这不能悬。为此,依据现场描述,对物业提出如下问题建议和意见:
1、
上海市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定,小区出入口摄像机必须
24
小时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号牌。
本案中作案人特征为受害人口述,小区监控并未记录,仅记录助动车进入时间。我们要问的是,小区安防系统是否通过了技防评审和验收,什么原因未能达标。
退而言之,作为楼宇出入口的
1
楼电梯厅半球摄像机,也应能清晰记录作案人脸部,但没有,那么结论只有一个,没开通。为什么?我们知道,监控系统在保障业主财产、人身安全作用巨大,如果物业人为关闭,就是一种漠视行为,这种漠视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利益,也可能导致物业方因过错而承担经济责任,或以被告身份在法庭出现。从事这行业的应该明白,不要犯那个忌。
2、
我们注意到,小区二十来个路灯坏,当晚又一路路灯关闭,
60
号门前较暗,这是事实。而小区路面监控,需要环境照度,两路路灯是监控的设计要求,随意关闭会造成监控失效。否则,根据监控录像,能很快确定助动车范围,那车不是刚开过,那排气管不还热的吗,还能飞出小区!,建议保安制定或修订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的应对。尽快恢复路灯。
3
、
如果案发当晚
60
号门禁为正常使用,至少会延误作案人出逃。而门禁系统对作案人的心理影响不可小视,为此,建议保安巡逻应检查关闭门禁,业主应积极配合。另外,保安巡逻频次明显少于当初,建议加强。
3、
目前小区安防系统,如电梯、楼宇对讲、周界电网、住户报警、监控等是否有效服务,小区投入运行仅半年,这些设施是良好还是瘫痪半瘫痪,业主应该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如有不幸被言中之处,敬请物业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业主负责的态度,积极整改。
今天利用休息时间,首次发贴,给物业挑刺,提建议,目的是共同搞好小区防范,构建和谐社区。
最后,向“
5.13
”当事人表示慰问,对保安在劫案中表现良好职业精神表示赞赏,结果很重要,过程同样重要,歹徒虽未擒,但相信我们这些年轻的保安在关键时刻一定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加油,保安!
——好样的,业主“光膀英雄”!
还有现场“记者”,辛苦了。
3、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9-5-17 23:57
占楼~~~顶~
作者:
洪十八
时间:
2009-5-18 08:30
管理费管理费!楼主二季度物管费该交了,其他偶不管!
作者:
molibingbing
时间:
2009-5-18 08:43
好贴!!!
以上三点希望物业深思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5-18 09:11
好文啊!
其实摄像头不工作问题是整个嘉城一期二期三期普遍存在的问题,印象里每次发生偷盗事件到后来追溯监控录像都是因为摄像头不工作而造成人为死角!试问,这到底是开发商未落实设施,还是物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关停?不管是哪个原因,作为业主,我们都希望物业给个明确答复!现在都开始抢劫了,难道我们还要坐以待毙吗?
作者:
xye
时间:
2009-5-18 09:26
再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下个季度的物业费不想交了,心寒!!
作者:
czxt2008
时间:
2009-5-18 10:23
强烈要求装电网。。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5-18 11:25
真的很让人失望.很明显,物业上来看看,就是不敢发言了.这样下去,估计你们离跑路也不远了.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5-18 12:08
物业现在怎么连发声音的勇气都没了?
作者:
猫咪和蚊子
时间:
2009-5-18 16:22
物业应该表个态吧。
作者:
梦飞翔
时间:
2009-5-18 20:17
大家顶上去!期待物业的关注!
王经理!我们广大业主期盼你的答复啊!
作者:
syguark
时间:
2009-5-18 20:39
如果物业没这个能力管理,还是尽早让贤吧,以免业主损失更大。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5-18 22:05
王经理不知道是压力大,还是其他原因,最近都没怎么来过,实在不行,大家冲过去好好谈谈。
作者:
飘摇
时间:
2009-5-19 05:58
楼主很专业,顶起来~
小区路灯至今仍关闭一路关闭。
想问物业经理,小区监控设备到底有没有问题?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5-19 13:57
王经理是不是辞职啦?那天我去小区交物业费,小姑娘闪烁其词,说王经理不在。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09-5-19 17:45
王经理去山东批发红薯了,等冬天在小区门口卖。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5-19 19:56
王经理参加诗歌朗诵比赛去了
作者:
samule1979
时间:
2009-5-19 20:36
物业还有什么话说?收钱的时候才会现身~~~懂不?
作者:
嘉城中年人
时间:
2009-5-19 21:17
王经理走了吗?
真的走了,急流勇退,也是好样的。王经理行文儒雅,底蕴积厚,他会在更合适的岗位施展才华。
后王经理时代,小区很多问题拯需解决,技防系统及小区设施坏损问题、水景漏水、地面泛滥的停车问题等等。
为此,期待新来经理具有小区经理职业资质,充分执业经历的强势经理,改变小区现状。
当然,如果王经理仍在位,则需加倍努力,为您打分的是广大的业主!。
作者:
淡淡微笑
时间:
2009-5-19 21:57
41号门禁坏了很久了,怎么还不来修,看来这个物业费也不要准时交了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5-20 12:15
不知道王经理去哪了?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09-5-21 09:41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作者:
victor792
时间:
2009-5-21 09:53
王经理隐身了大概
作者:
cholo
时间:
2009-5-25 20:28
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测算依据主要依据小区设施设备的能耗、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小区人员工资费用开支;绿化保洁及办公行政费用作为预算支出;而收入主要依靠物业管理费及小区停车费的收入;(而物业管理费的定位依据小区支出而定,既然我们出了管理费,
为何物业对小区内安防系统(监控系统、周界、门对讲系统一直不开启,小区路灯也一直只开一半,中心花园路灯常闭,此些费用均已纳入物业管理费中作为业主已按小区物业费标准交足,但设施设备均未如实开启,是否物业费也可按比例减低呢?且小区安防存在多处死角,无监控点位,隐患很大,做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交接验收时,不知如何考虑此些问题;
2、小区要求不能安装防盗窗,要装也只能装在里面,此举本是提升小区品质与形象,但鉴于上述情况,请问物管如何对小区业主负责安全问题,是不是只要求形象而放弃安全,物业法明确规定安全大于形象,望物管尽责做到对所有业主负责;
作者:
嘉城中年人
时间:
2009-5-25 22:49
1、物业管理费依据物业服务等级而定,物业服务共分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标准就高其价格也高,以本小区的物业费定价约为三级,参见(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有区物价局核定,业委会成立后有业委会与物业商定。但收费项目内容须公布。
2、小区停车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业委会认为物业成本较高,可划归或部分划归物业公司。
3、我们无法确定安防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工作面,由于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我们担心的是物业公司为承接该项目而接受带病设备设施,如水景漏水,一旦保修期过,就是物业、开发商的扯皮。
4、根据物业按质量、服务收费原则,未达服务标准应该扣减相应的费用,但这不能是业主个体,必须是业主整体行为,即业委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小区急于成立业委会的原因。
作者:
molibingbing
时间:
2009-5-26 09:54
要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09-5-26 10:08
入住超半数应该可以了吧。感觉下半年入住可以达到半数了,445户。据说五六百户在装修呢。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09-5-26 14:19
恩,要把群租的都赶出去
作者:
wangchen874
时间:
2009-5-26 14:22
不是说这次抢劫事件是假的了吗,要去问问公安局里面了
作者:
cholo
时间:
2009-5-26 22:54
1、物业管理费依据物业服务等级而定,物业服务共分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标准就高其价格也高,以本小区的物业费定价约为三级,参见(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有区物价局核定,业委会成立后有业委会与物业商定。但收费项目内容须公布。
物业费属于三级标准,但是物业费的测算可是依据小区设施设备的能耗、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支出而测算所得,所以依据现在的物业费,应当是小区所有的设施设备均开启的状态;至于小区物业费的变更,在上海应该有很少的小区出现物业费变更事宜,因为此举犹如鲤鱼跳龙门,首先需成立业委会,然后经业主大会决定出决议书,测算新的物业管理依据,再上报物价局,在经区房管办开会论证,等到花也谢了!
2、小区停车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业委会认为物业成本较高,可划归或部分划归物业公司。
此费用本就属于小区所有业主,但是问题是现在物业收的钱有没有记录呢,试问小区开车的司机每次出入小区付费的时候,保安有没有主动给过你发票,此费用拿何做为依据给小区业主公开示众呢?
3、我们无法确定安防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工作面,由于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我们担心的是物业公司为承接该项目而接受带病设备设施,如水景漏水,一旦保修期过,就是物业、开发商的扯皮。
小区开盘2年内所有缺陷均由开发商承担,但是物管应负协助业主处理问题之职责,且物业费测算包含小区绿化、保洁、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及年检费;并非让他们扯皮,大家切记如发现严重缺陷,要求整改,而开发商或物业无跟进整改开展的话,一定要留有书面依据(保修单),以备日后做为相应依据;而至于安防系统开启与否,大家可自行确认与否,个人认为小区除电梯水泵等日常设备开启之外,安防系统基本处于调试阶段,并未正式开启
如上所言,望物管尽职尽责,对小区业主负责,既然物管要全心打造雅颂湾品质,那也请拿出点行动,并不是不装防盗窗统一小区格式就能提升品质的,而对小区设施设备、绿化、保洁、保安等各方面工作都加以管理,改善管理制度,方可行之有效
作者:
molibingbing
时间:
2009-5-27 10:13
看来小区的专业人士挺多的~~~~
作者:
13856828
时间:
2009-5-31 17:14
恩,要把群租的都赶出去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5-26 14:19
顶啊顶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6-1 16:23
。。。。。。
作者:
嘉城中年人
时间:
2009-6-1 20:53
与物业简单沟通,确认安防系统未经验收,设备尚有问题。隔着门,发现监控室、电视墙、操作台都很漂亮规范,但少量图像有点灰暗,验收不会通过,也许问题在此,物业不愿接受,当然,是否有其他问题我们不得而知。
物业不接受该设备似乎也有理由,但小区交付使用半年,总不能没人管,物业作为使用方和设备接受方,有督促开发商施工方解决的责任,再说这问题应该不难解决。请抓紧了。作为业主,我们保留向主管部门的投诉权。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6-1 22:38
中年人为大家去沟通,辛苦了。
作者:
金月亮
时间:
2009-6-2 12:03
我早知道了,因为挑选车库的时候他们就说车库的安防系统不能使用。哎,这样的房子怎么能让我们入住呢?
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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