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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雅颂湾开放地下非机动车库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尚宝    时间: 2009-4-22 23:39     标题: 雅颂湾开放地下非机动车库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为方便广大业主非机动车停放、改善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经征询部分业主意见,现开放一处地下非机动车库,具体如下:

1,开放位置:56号楼地下非机动车库。

2,开放时间:2009年5月1日起,自本通知发布起,业主可至管理处办理非机动车停放手续。

3,收费标准(经嘉定区物价局批准,单位:元/辆月):
3.1  摩托车:15;
3.2  助动车/电瓶车:10;
3.3  自行车:5;
3.4  电瓶车充电服务费(此服务业主自愿选择):20。

4,停放手续办理流程:业主亲至物业客服中心办理手续,交纳停车费和/或电瓶车充电服务费(缴纳周期为一季度);物业开具正规收据,该收据作为业主车辆停放的有效凭证,敬请妥善保管。

5,其他需说明事宜:
5.1  物业将安排专人看管,在本车库内的车辆若发生损伤、偷窃等,物业将做相应赔偿;
5.2  物业将根据业主的实际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择期开放有人值守的其他非机动车库;
5.3  不愿将非机动车停放至56号收费车库的,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请广大业主理解;
5.4  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09年4月30日,办理非机动车手续的业主可在56号非机动车库免费停放。

  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管理处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嘉城雅颂湾管理处
                                                         2009年4月23日


嘉城雅颂湾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3953 9589;3911 1113
电邮:yasongwan@gmail.com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4-23 07:37

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请广大业主理解;

这句话要顶的.很人性,不是说不交钱就没有地方停了.关于为了方便而停在楼道的烂人,我希望是一经发现,直接搬了丢到垃圾站去,看谁狠.
作者: 呆呆小雪    时间: 2009-4-23 07:38

原帖由 呆呆小雪 于 2009-4-23 07:37 发表
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 ...
注意,是说把乱停的人,丢到垃圾站去,而不是车.
作者: 洪十八    时间: 2009-4-23 08:25

支持物业加强管理!
作者: molibingbing    时间: 2009-4-23 08:34

顶!希望我们小区的物业越来越人性化

我们大家一起维护小区环境:)
作者: boystory    时间: 2009-4-23 09:09

3.4  电瓶车充电服务费(此服务业主自愿选择):20。怎么这么贵?
作者: wujunwei9999    时间: 2009-4-23 09:25

为什么开的是收据?不是发票?
作者: heyong    时间: 2009-4-23 09:35

是要严格啊,我们香槟的电梯后来从新喷漆了,但又被停在家里或楼道的电瓶车给碰坏了,真是的,这就是管理不严的后果啊,
作者: kb96105    时间: 2009-4-23 09:43

感觉三期的王经理还是不错的。香槟的经理怎么不学习学习啊。
作者: 阿汤    时间: 2009-4-23 10:14

原帖由 呆呆小雪 于 2009-4-23 07:38 发表

注意,是说把乱停的人,丢到垃圾站去,而不是车.
可以的,我服了你
作者: molibingbing    时间: 2009-4-23 11:09

原帖由 wujunwei9999 于 2009-4-23 09:25 发表
为什么开的是收据?不是发票?
物业不是企业,只有收据没有发票的

他的收据一样应该是税务局监制的。和发票一样使用。

应该不是那种文具店买卖,什么人都能开的收据
作者: 加嘉    时间: 2009-4-23 11:26

雅颂湾的物业好样的!广大业主一定会予以支持.但要设法向那些装修的家伙作宣传,他们最不守规矩,先礼后兵,以免强制执行后搞出矛盾.
作者: lumaster    时间: 2009-4-23 12:08

支持,顶一下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9-4-23 16:42

楼道里停非机动车太乱了,连下面的门都关不了,物业一定要加大力度,至少在10月的时候,装修高峰结束的时候确保所有楼道里都没有非机动车,所有楼栋能关上门,否则安全和环境都不能保证。
作者: 洪十八    时间: 2009-4-23 16:58

:既然开放了投入了使用,就需要物业加强管理!
作者: wu8009    时间: 2009-4-23 18:50

原帖由 呆呆小雪 于 2009-4-23 07:37 发表
敬请广大业主将非机动车停放至非收费车库或整齐的停放至地面机动车位(前提是不影响机动车的正常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停放在楼道过道内或影响公共秩序,一经发现,物业将采取强制搬离等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敬 ...
强的强的
作者: wangchen874    时间: 2009-4-23 19:12

楼道里的车太多了,电梯里的车太多了,大家貌似都怕被偷
作者: 嘉人有约    时间: 2009-4-24 19:52

支持,请物业严格管理。
作者: 风吹起的男子    时间: 2009-4-25 20:47

25日晚,楼道里依旧都是电瓶车,门口仍然被建筑垃圾堵住。
空话 OR 行动?等待一个答案!!!!!!!!!!!!!!
作者: Aaron    时间: 2009-4-28 09:53

5月1日后见分晓,支持支持物业的行动。我需要有人看守的非机动车库。呵呵。大力顶一下。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4-28 10:01

原帖由 heyong 于 2009-4-23 09:35 发表
是要严格啊,我们香槟的电梯后来从新喷漆了,但又被停在家里或楼道的电瓶车给碰坏了,真是的,这就是管理不严的后果啊,
这不能怪物业,只能怪某些住户实在没素质,经常因为电瓶车霸占电梯,没法进去,火大!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4-28 10:06

某些租户的素质确实要提高:
我们楼盘某些人就是要省这15元,硬是不去停地下,硬是乱停,BS一下这种人。
作者: len1028    时间: 2009-4-29 15:02

清理楼道乱停乱放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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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楼道乱停乱放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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