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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 上海马路菜场难收场 [打印本页]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11-26 18:56     标题: 上海马路菜场难收场

[中国早点-新上海人]马路菜场难收场

(2008-11-26)
联合早报

● 何惜薇
  近日,申城大小媒体纷纷报道当地菜市场“怪事连连”,摊贩放着设于标准菜市场内的摊位不用,都拎着装满菜果等产品的菜篮,到附近的小马路摆摊去了。

  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批批无证摊贩已驻扎于一条条的小马路,以菜市场产品价格近半的低价抢生意。“正规军”一年得缴约2万人民币的摊位租金,自然得把较高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么一来,消费者便趋向光顾价格较低的马路菜场,而“正规军”在产品无人问津的情况下,也只好从菜市场“出走”,以减少损失。

  从2005年起,上海就开始大规模建造标准菜场,至今,这类菜场已有大约900个。尽管如此,马路菜场并没因此不见踪影,马路旁乱设摊位的现象,在标准菜场周边更是显而易见。只见一条条几百公尺长、十几公尺宽道路的两侧,经常摆满了各种摊位,包括蔬果、家禽和水产。

  申城为迎来2010年的世博会,正在强调整治种种乱象,这方面的媒体报道也就相应增加了。有趣的是,当地媒体一曝光特定马路被无证摊贩堵塞,导致人车混行、脏乱不堪的事件后,流动摊贩就会集体撤到附近的另一条马路去,重新搬演同样的“桥段”。

  申城媒体为此采访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得到的一个结论是:出现马路菜场是因为标准菜场的配套建设未能跟上,这样的情况在新建的住宅区更为突出。

  诚然,缺少合适的硬体来容纳小贩,他们会依然驻扎马路边。可是,有关当局也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有供必有求,只要完善标准菜市场的建设,摊贩和消费者就会蜂拥而至,许多正规军沦为非法马路摊贩的例子就印证了这点。

  消费者“取”马路摊贩“舍”标准菜场摊贩,关键就是前者的东西比较便宜。换言之,要取缔马路菜场现象,标准菜场内的产品价格必须与马路旁的相近,其品质和卫生情况等也要更好,标准菜场最好还能提供所谓的“增值”服务。例如,申城就有标准菜场如超级市场般提供结算单,列明购买的物品、重量和价格等,让消费者一旦发现缺斤短两或以次充好等问题,就可凭单据投诉摊贩。

  可是,要价格便宜和提供“增值”服务,就得降低摊位租金并增加营运成本,那当中的责任由谁负责、该由谁来买单呢?

  申城媒体的报道还披露了一个让马路菜场“理直气壮”摆摊的原因:部分负责管理区镇或街道的“政府人”向无证小贩收取了“保洁费”,以补贴相关市容协管人员和清洁人员。

  上海电视新闻向某副镇长提出这么做相等于“管理者收被管理者的钱”时,受访者竟说:“不是说管理者不管理者(的问题),这是两种身份, 就是说(相关人员)在疏导(无证小贩)的时候是管理者的身份,但是在保洁的时候,是一种服务者的身份。”
  这段视频出街后,申城市民无不议论纷纷:一只手阻止人家摆摊,另一只手却为整治的对象提供服务,做法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再说,劝阻摊贩在马路菜场设摊的主要“政府人”是城管执法队员,但他们并没有逮捕人的权利,顶多只能把无证小贩赶离特定马路,治标不治本。笔者就曾目睹一名城管人员要求在繁忙商业大街上摆卖商品的小贩,到比较隐秘的小巷继续做生意。

  要治理马路菜场问题,非得集合“跨部门”力量不可,除了城管,恐怕还得网罗警察(包括交通警察)、环境卫生管理处和食品监管处等等。

  在以全新市容示人之前,许多城市都会经历难以清除某些顽疾的“阵痛”。吊诡的是,当城市一尘不染、街道市容井然有序时,人们又会开始怀念过去乱中有序的情景。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11-26 19:38     标题: 城市顽疾乱设摊 如何走出"整治—回潮"怪圈

城市顽疾乱设摊 如何走出"整治—回潮"怪圈
2008年11月26日 10:23
来源:东方网 作者:裘颖琼
  东方网实习生裘颖琼11月26日报道:一个多月来,东方网记者们跟随着城市巡访团的脚步走访了上海的大街小巷,发现有些马路乱设摊治理问题格外突出:保持性差,突击见效快,长效管理难。广大市民对这些无证摊贩的心态——“爱恨交织”。那么,如何通过600天迎世博行动的实施,走出城市乱设摊“整治—回潮”的顽疾怪圈?
  
  轨道交通车站附近,学校医院周边地区,是乱设摊的热门地段。此外,近来上海正在加大城市主干道路改造力度,往往顾此失彼,造成局部路段管理缺失。例如在闸北区芷江中路上,由于道路施工问题,马路菜场占据有利位置,居然打败了“正规军”;普陀区昌化路的澳门路至普陀路路段,马路摊贩和城管打起“游击战”,成了周边居民的“心腹大患”;长宁区新天山四村小区楼下,迫于生计,居民在家门口摆起“窝边摊”,破墙开店愈演愈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马路乱设摊之所以如此“火热”,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首先是市民需要,在乱设摊的地方,往往就近没有标准化菜场,有的年纪很大,有的家务繁忙,与其到较远菜场买菜,就近摊头上买一点不是更加方便吗!其次,设摊者大都是外来人员,他们要生活、要吃饭、要养家糊口,没有正规的就业渠道,临近菜场的高摊位费又将他们“拒之门外”,唯有把把摊头先维持生计。
  
  诚然,马路乱设摊存在着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但细细想来,责任真的只在这些无证摊贩?某区一个城管科队长在一次整治行动后指出,在某个区狠抓减少乱设摊问题的同时,只会同比增加另外一个区的乱设摊问题,此消彼长,但总量几乎保持不变。
  
  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买菜的是你年迈走不动的老妈,卖菜的是你没有工作的亲戚,这时不知你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应当要建立和建设正规的菜场,摊位费要低甚至不要,这时,乱设摊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在乱设摊问题上,一味嚷嚷着取缔要不得,“涂脂抹粉”的表面文章也要不得。管理者和执法者必须要综合考虑市民的需求、设摊者的生计、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等多方面的现实问题。简而言之,各项工作,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市容大改变,市民得实惠”。
  
作者: gi365    时间: 2008-11-26 20:49

假如不收摊位位,则马路菜场消失,则城管无收入又无事可干,因而城管会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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