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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女童进厕所 自称交通部的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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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8-1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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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女童进厕所 自称交通部的高官
男子拖女童进厕所 自称交通部的高官
2008-10-31 10:14:31 湖州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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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帮一名50来岁的男子指路,却被卡住脖子强行往男厕里拖,才上6年级的11岁女生小陈(化名)吓坏了,挣脱控制跑回酒楼包房向父母哭诉,谁知,面对女生父母斥责,嚣张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前晚,这一幕在南山区科技
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上演,南山警方介入调查取走监控录像,小女孩受惊不敢上学。
谁也没想到,噩梦会降临到天真烂漫的优等女生小陈身上,她被吓得发抖,不敢去学校上学,只能哀求母亲陪在身边,紧紧裹着被子,甚至会被自己的说话声吓着。陈母无奈,只能请假在家陪女儿,祈祷女儿早日露出笑脸。
“我们是受害者,但报料投诉都不敢当着女儿的面”,陈母说,女儿不敢再回想那一幕,稍一提起就会发抖。
前晚8时许,市民陈先生定了包房,一家人高高兴兴去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用餐,小陈很乖,穿上心爱的绿衣服白裙子,一直跟在母亲身边。晚上8点 40分左右,年仅11岁的小陈走出包房,穿过餐厅大厅去上厕所,恰好路过墙边一围台时,一名50来岁的高大男子叫住小陈,询问洗手间在哪里,小陈讲了洗手间的位置,可该男子仍不清楚让小陈带路,天真烂漫的小陈热心地答应了。
酒楼监控录像显示,酒楼大堂内秩序井然,扎着马尾辫的小陈走在前面,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衣黑裤男子跟着,小陈热情地比划指路,而白衣男子则跟着打量小陈,不久,两人走出监控镜头的监控范围。不到一分钟,小陈奔跑着出现在镜头内,径直往包房跑去,马尾辫随着步子跳跃。几分钟后,陈父陈母带着小陈、小陈的弟弟走到大堂,四处寻找白衣男子,同时与酒楼大堂经理交涉……几分钟后,陈母带着两孩子返回包房,服务员侧目观看,白衣男子不停推搡陈父,手指指指点点态度十分嚣张,不久,与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一名白衣女子上前劝阻,但白衣男子不听劝阻继续推搡陈父,最后,白衣女子带着白衣男子要走,被陈父拦住……
陈先生说,一家人正吃饭时,出门上洗手间的女儿哭着跑进包房,身体不停发抖,他们赶紧上前安慰女儿,不久,女儿才哭着说被人欺负,而且是被一名50多岁的男子欺负。女儿好心带白衣男子去厕所时,就在快到洗手间的时候,这名身高1米8几,身体强壮的中年男人突然双手紧紧掐住女儿的脖子,将女儿往洗手间里拖。女儿惊恐万状,但被掐住脖子想叫也叫不出声;眼看就要被拖进去了,女儿情急之下猛地一挣扎,逃脱了白衣男子的魔爪,飞奔向家人吃饭的房间。
陈父介绍,听到女儿激动的哭诉,看到孩子那频临崩溃的神情,大伙儿震惊了,这人怎么敢在公共场合亵渎一个热心帮助他的未成年小女孩。大伙儿冲出房间,在大厅正好看到和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那个女人,孩子的母亲拉着孩子上前质问:“和你一起吃饭的那个男人在哪里?”,该女人立刻神色慌张起来,不停地摇头说:“ 我不认识,我什么都不知道。”并且转身就想走被大伙儿拦住了。
“正在大家争论时,白衣男子从洗手间出来了。这时,有一件事让大伙儿震惊了”,陈父说,面对大伙的责问,当着小女孩的面,这个禽兽竟然大言不惭地说道:“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大伙愤怒难耐,白衣男子更加张狂,手指着他叫嚣着:“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被逼无奈,陈父报警求助,不久,南山警方高新派出所派员到场,将双方涉事人员带回调查。陈父说,报警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白衣男子在女友的提醒下想溜走;期间多次与现场保安、工作人员发生拉扯,直到1民警及时赶到将白衣男子制住。
昨日,记者前往新梅园海鲜大酒楼调查,事发时在场的孙部长表示,已经向警方提供情况,不愿再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观察发现,小陈一家所在的包房距离洗手间数十米,期间必须经过白衣男子所在的桌子。有服务员反映,白衣男子和一名白衣女子一起吃饭,期间跟随一名小女孩去洗手间发生纠纷,事发后,白衣男子叫来一名男子将黑色的奥迪轿车开走,白衣男子自己坐警车前往派出所。
南山警方表示,已迅速介入调查,并调取酒楼监控录像,初步调查发现,白衣男子曾与一名女子在酒楼大厅吃饭,期间饮酒过量,叫一名路过的小女孩带去上厕所,之后就发生了纠纷,但是录像未记录到女孩所称被白衣男子卡脖往洗手间拖的画面。白衣男子喝多了,酒醒后称什么都不记得,加之无人看到女孩被卡脖,故暂未有直接证据认定白衣男子猥亵女孩。
对于白衣男子的身份,警方表示,该男子不愿透露,只是称自己退休了,目前,警方仍在做进一步调查。记者调查发现,白衣男子姓林,1950年出生,户籍为山东烟台。如今,小陈仍不敢上学,记者了解到,小陈品学兼优,担任班长、大队委职务,且精通钢琴、歌舞,多次代表学校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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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081031123104377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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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恶魔
时间:
2008-11-3 15:22
太疯狂了吧....
作者:
ljp
时间:
2008-11-3 15:26
这些人是人吗?什么社会呀!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8-11-3 15:29
标题:
长平:且来推敲一下猥亵女童案高官的狂言
长平:且来推敲一下猥亵女童案高官的狂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08:29 东方早报
作者:长平
10月29日晚,在深圳一家酒楼餐厅,一个11岁的女孩被一位陌生的叔叔要求带路去厕所,快到厕所门口时突然被叔叔掐住脖子往厕所里拖。女孩侥幸挣脱,跑回父母的包间哭诉。她的父母找到那位“怪叔叔”讲理时,这人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他为什么如此嚣张?原来他有的是资本:“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11月1日《南方都市报》)
本来餐厅的监控录像没有能够摄下超出监控范围的厕所门口发生的事情,但是他的这些话已经足够震撼,已经成为网络上的最新流行语。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发现他在身份介绍上没有说谎:林嘉祥,交通运输部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如果不是监控录像曝光,这个故事典型得让人不敢相信是真的。它同时触动了多个社会敏感点: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少女,一个是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一个天真无邪、热情相助,一个心怀歹意、恩将仇报;一方为了人格尊严而抗争,一方却以为钱能收买一切。更重要的是,一方是一介平头百姓,据理力争,一方是一位无耻官僚,肆无忌惮。这其中任何一对矛盾,都可以成为社会舆论的沸点。林书记真是对得起观众,一场戏中全都表演了。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这让我想起美国的辛普森案。很多美国人都相信,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害了前妻和她的男友。但是因为证据问题,辛普森被宣判无罪。多年以后,辛普森写了一本书《假如我干了》,公然挑战舆论,简直要把人活活气死。林书记可好,根本就用不着虚拟语气的“假如”,直截了当地“我就是干了”。要知道,无论伦理道德还是法律,对猥亵少女这种恶行都是零容忍,人们条件反射的评语就是“禽兽不如”。林书记居然这么坦然,实在是匪夷所思。
以普通人的思维看,这家伙肯定是疯了,脑子有毛病。现场录像表明,也许他喝了点酒,但远没有醉到糊涂的地步,看上去是个挺正常的人。尤其是在引诱小女孩带路的时候,完全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叔叔。再说,一个“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的官员,也不大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也太冤枉我们的人事部门了。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这就是他的正常反应。林书记站在高级别无耻官僚的立场,肆无忌惮就是他的生活常态。我觉得他并不疯狂,也没有撒谎,没有夸张,句句说的都是大实话。林书记就是这样理解社会、处理人际关系、运用权力的,他对网友们的反应反倒可能想不通: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呢?神经病!
“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这句话应该是林书记们的经验之谈,社会上大多数人对此也不陌生。钱能搞掂的事太多了。就算当场搞不掂,事后也可以搞掂。这一次林书记的运气不好。据说他开价一万元,但女孩的父亲是一个企业主,不是很缺钱。估计这些钱也不用林书记自己出,几乎没有他们不能报销的费用。
林书记手里不仅有钱,更重要的还是权。“你知道我是谁吗?”林书记一定觉得奇怪,草民们啥时变得这样不守规矩了?著名贪官、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句名言:“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社会共识。所以林书记说,“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也不算狂妄自大,甚至还有点谦虚呢——要不是爱女那无辜的眼神让人揪心,谁敢跟你斗?要不是幸运得到网友的拼力支持,谁又能斗得过你?即便如此,女孩的父母仍然放心不下,多次对深圳海事局的官员提到他的威胁,谁也不敢无视于他“怎么收拾”。
林书记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仅遇到了不好收买的家长,录像视频还流失到网上,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导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他严肃处理,暂停了他的工作,并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习惯了飞扬跋扈的林书记们,一定感慨世风日下,民意不好管了。假如再搞什么实名制,他们一定会坚决支持,以“抢占主导权”。但愿林书记们没有这个机会了,从此全国的厕所也可以变得更干净一些。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8-11-3 15:31
标题:
“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怪叔叔
“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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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NewsID=136837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11-01 10:21:51 作者:令狐补充
[街谈]
对时尚漫画缺乏了解的人,猛地听到“怪叔叔”这个称谓,多半一头雾水。深圳海事局58岁的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近日现身说法,亲自演示了一回。据报道,10月29日,林嘉祥在一深圳餐馆,掐住一位11岁女童的脖子,企图拖进洗手间猥亵,未能得逞。简单地说,林嘉祥和“怪叔叔”高度契合:在一般日本漫画里,怪叔叔是对中年娈童癖和色狼的通称。
为保护儿童,全世界都严厉禁止对儿童的性侵犯。娈童癖就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和性犯罪。这在许多国家都是重罪。林嘉祥利用女童的天真和纯良,引诱她带路前往洗手间,意欲施暴……女童幸运逃脱,但因惊吓过度,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事情到此,令人痛恨但尚未升级。且看报道:女童父母拦住林讲理。林嘉祥不以为耻,反而大言不惭:“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在我看来,林嘉祥在这一刻翻开了他人生崭新的一页,这厮绝非醉了,而是屎尿灌脑,满嘴喷粪。我以为,这个被网友不惜冒犯猪狗鸡鸭而称为“林禽兽”的东西不但犯了天条、乱了人伦、违法乱纪,还全面抹黑了首都、部委和特区以及深圳市民。他的言下之意大家该听得出来吧:官高权大,即可为所欲为———这算是说出了真相还是出卖国家机密,我还不能肯定。但“我是交通部派下来的”这句话,将成为性侵犯的同义语开始流行,这一点我很有把握。
一通混账话也就罢了,可以等待法律严惩林嘉祥的恶行。然而,事情到此尚未登峰造极。我发现,科技进步正让作恶的空间和时间变窄变少。起码,林嘉祥催生 了“人肉搜索引擎”也可以伸张正义、造福社会的新例证。凭借视频、互联网,在警方尚未确证林的身份之前,众网友已齐心协力掀了他的老底。成效很大,比如, 网上流传的一张林嘉祥穿着庄严的海事制服,佩戴工号为120002徽章,笑逐颜开接受“文明单位”奖牌的照片,就一直在我眼前挥之不去,这大可以成为网络 恶搞的素材,或者伪君子的签名。
技术的好处还不只于此。民意的传递因为网络变得高效起来,促使事态进展良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反应之快,决心之果断,处理手法之干净利落,也前所未 有,值得称道。新闻发布会召开,承诺不捂盖子、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另一副局长代表部门向受害者道歉,林嘉祥人未到,职已停。女童的遭遇让人伤悲,怎么解 决还要拭目以待。所幸,只要惩恶扬善,怪叔叔虽不一定绝迹,但肯定会渐渐凋零,这就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令狐补充
图片附件:
20081111440085.gif
(2008-11-3 15:32, 158.99 KB) / 下载次数 20
http://162.218.51.55/attachment.php?aid=25379&k=04d1ba4438b48aa8bad9f3afb6281aa1&t=1733047485&sid=HZWs2J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8-11-3 15:34
标题:
沈彬:有些罪行只有老天才能审判
沈彬:有些罪行只有老天才能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08:38 东方早报
作者:沈彬
面对二战中的集中营大屠杀悲剧,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有些罪行只有上帝才能审判。在现实中,国家司法机关受制于严格的证据原则和法律程序,对某些“罪行”也无能为力。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猥亵”11岁女童案,就是如此。
抛掉对“禽兽行径”的愤慨,和对其所称“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来的!”“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的厌恶,根据录像资料和双方的陈述,基本事实是:女童带着林高官走向厕所,林卡住女童的脖子,并企图拉入男厕所,女童挣脱后向其父母哭诉,其父母找林理论,林当众承认。
当然只有鬼才相信,醉醺醺的林高官拉女童入男厕是为了对她进行“青春期教育”,女童父亲也质问:如果不是女儿逃得快,拖进厕所后后果不堪设想!所谓“不堪设想”,从刑事证据角度说,就是无法证明林高官将女童拉到男厕后,就要进行猥亵甚至强奸;按刑事案件适用的“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原则,林高官把女童拉入男厕可能就是开玩笑,可能想打女童,可能……总之司法机关不能认定林就是要猥亵,只要林高官自己不承认,按“犯罪主客观一致”原则,很难从卡脖子推论出有猥亵女童的犯意,因此 “猥亵未遂”甚至“强奸未遂”指控很难站住脚。他至少还知道要在厕所里猥亵,没有“前卫”到在大厅里乱来。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了“猥亵儿童罪”,“猥亵”主要是指用亲吻、搂抱、抠摸、吸吮等性交以外的方法以求性刺激或性满足的淫秽行为,包括女孩和家长都没有提到林高官有过上述这些行为,所以受害方根本就没有要求验伤,也无伤可验。现在即便有录像或者证人证言,也只能证明一件事——林高官卡女童脖子,并往厕所里拉。退一步说,卡脖子只是一个轻微的伤害,不构成犯罪,最多是一个治安案件。
所以,深圳公安机关在现有证据条件下,只可能把事件定为“行政案件”,而不是按“刑事犯罪”追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伤害他人” 或第44条对“猥亵”的处罚,最高也就是15天治安拘留。而且,在司法机关不进行刑事追究的情况下,女童家长提出刑事自诉,状告林高官“猥亵儿童罪”,同样会因为缺乏证据而败诉。当然,女童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林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
这种“行政处罚”必然和草根民众的“枪毙”“重判”要求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相信这会引发新一轮对中国法治公正的质疑和批评。黑格尔说过:什么是法律?就是面对一个犯出了低于人类水平的罪行的人,依然要从人的高度来审判他,这就是法律。也许,林高官犯的是“禽兽行”,但一个法治国家不可以把任何一个违法者当作“禽兽”来对待,必须公平、严谨地适用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这样才可能保障法制的正常运行,使人们对于法律有合理的预期。也许,面对林高官的逍遥法外,我们会怀念起群众公审大会的“暴民正义”,正像不少学者所说:法律不是万能的。中国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法治造成的“不公”和不便,也就在多大程度上认同法治的权威,而不会走向一条江湖儿女快意恩仇的道路。
应该看到普通草根民众的舆论已经成为一股巨大的力量,林高官已经被停职,不追究林高官的“猥亵罪”,不代表他的其他的罪行不会被追究。我们很难相信这位“怪叔叔”是一位清官,“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东游西荡
时间:
2008-11-3 19:16
暴风雨就要来了...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08-11-4 12:42
可怕的不是人,有时是制度出了问题!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8-11-4 13:35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三日电(记者周音)交通运输部官员今日对本社记者说,交通运输部针对十月二十九日晚,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酒后猥亵少女事件,交通运输部党组决定,免去酒后语言和行为失控,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林嘉祥党内外职务。
这位官员透露,交通运输部已成立调查组赴深圳调查;待问题查清后,按照有关规定再进行严肃处理。
作者:
阿汤
时间:
2008-11-4 14:00
渣子,呸,强烈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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