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海“首购房”界定
[打印本页]
作者:
bettera
时间:
2008-11-3 08:52
标题:
上海“首购房”界定
所谓的“首套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作者:
cinyedy
时间:
2008-11-3 10:53
沙发?
那上行的细则什么时候能出来呢?
我们能享受到利率下调的优惠吗
作者:
energetic
时间:
2008-11-3 14:45
那自己要是买房子,都拖着父母的名字,岂不是可以一直享受优惠政策?
欢迎光临 〖嘉城社区网〗 (http://162.218.51.55/)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