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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沪网上房地产取消“合同撤销次数” [打印本页]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10-8 18:25     标题: 沪网上房地产取消“合同撤销次数”

沪网上房地产取消“合同撤销次数”
日期:2008-10-08 作者:朱楠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网上房地产”网站上,高得离谱的楼盘撤销率一直饱受诟病,如今这一不太科学的统计项目已得到修正。记者昨日发现,“合同撤销次数(含预定)”一栏已在上海官方权威的“网上房地产”上悄无声息地消失。权威性的“网上房地产”在进一步完善之后,“价格信息”已细分成“累计合同均价”、“累计住宅合同均价”、“累计合同撤销均价”和“累计住宅合同撤销均价”四项数据;而以往笼统的“合同撤销次数”数据也已细分成“合同撤销总次数”和“定期逾期总次数”两项,所反映的销售信息将能更加准确真实。

    高撤销率曾引发质疑

    上海市房地局下辖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后者所主办的“网上房地产”是全上海房地产交易行情的数字化体现。每个在售新盘的可售套数、已售套数、签约次数、合同撤销次数等信息,在交易系统中均能反映。一直以来,上海市房屋交易服务系统上显示的一些楼盘的合同撤销率(含预订)之高令人惊诧:百分之三四十的屡见不鲜,有的楼盘甚至高达百分之百。究竟是不是开发商自我炒作?舆论对此质疑不断。

    曾有开发商向记者解释,一般房屋销售的通常程序是:购房人看中一套房子后,缴纳数万元(一般2万至5万元)不等的定金,与房产销售公司签订定金合同,约定数天(一般7天至15天不等)内签订预售(期房)或者销售(现房)合同。与此同时,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络系统中,被预订的那套房子由原来显示为“可售”状态的绿色变为粉红色,示意此房已有人预订,不再可售。但在实际销售中,经常出现购房人因银行放贷推迟等原因,推迟签订预销售合同的情况。而一旦出现逾期,登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络系统中的该套房源就会重新“返绿”,即由不可售重新变成“可售”。这时,交易系统即将此种情况视作“合同撤销”一次。

    “这种情况而产生的撤销率完全由于系统不完善造成的,并不存在真正的合同撤销或开发商造假炒作。”不少开发商对于网上房地产这一数据显示方式颇有微词。

    房地局实现“细分”承诺

    对此,市房地局曾给予解释,称由于“网上房地产”系统设置的原因,目前销售合同和定金合同的撤销信息未作分类公布,也就是说,“网上房地产”显示的合同撤销次数包含了预售合同撤销和定金合同撤销两种类型。从全市情况看,造成定金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约定期限较短,如果到期未完成签约,备案系统就会予以自动撤销,也有少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换房、修改信息、退定等造成的。市房地资源局曾明确表态,下阶段将进一步改进信息发布方式,按照合同类型分类公布合同撤销信息。

    而如今,原先各楼盘“销售速度”的表格中,“合同撤销次数(含预定)”数据已经消失,仅剩每月“签约次数”一项。而“项目基本信息”的“销售信息”一栏却增加了“合同撤销总次数”和“定期逾期总次数”两项数据。如此一来,“合同撤销率”数据所反映的销售情况更加准确真实。

    同时,原先的“价格信息”一栏仅有的“累计合同均价”和“累计住宅合同均价”两项数据,如今已细分为“累计合同均价”、“累计住宅合同均价”、“累计合同撤销均价”和“累计住宅合同撤销均价”四项数据,从而杜绝了一些开发商以较高的价格自己预定房源,之后再撤销,以抬高价格信息所显示的数据,来自我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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