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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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ngbin2002
时间:
2008-10-4 16:30
标题:
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各位业主:
大家应该呼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事情应该有业主委员会表决.这个是大家
业主保护自己利益的第一步.
作者:
wyggc
时间:
2008-10-4 16:32
同意,,顶上。。。。。。。。。。。。
作者:
zongbin2002
时间:
2008-10-4 16:35
麻烦版主沐头把我的帖子置顶
作者:
沐头
时间:
2008-10-4 17:02
置顶没问题,关键是成立业委会要多少以上的居民投票通过,现在二期都没造完,入住率也是个问题,郁闷哪.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8-10-4 17:18
希望LZ能有更好的帖子,或者后续行动
作者:
sigurdchen
时间:
2008-10-4 17:19
这个问题已经探讨过多次了,lz可以参考下其他的帖子,好像对建立业主委员会是有要求的,要所有四期楼盘都要建成入住。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8-10-4 17:23
不完全是
业委会不可能4期同为一个
最起码,房屋维修基金不同的,是肯定要分开的
我个人觉得是会分开的,比如幸福港管幸福港,爱情海管爱情海
当然2期,也应该是独立的一个业委会
因为不是在同一个小区的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10-4 17:26 编辑
]
作者:
玫瑰沙拉
时间:
2008-10-4 17:57
沐头,这么说是不是要等明年交房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啊?
我听销售员说,二期剩下的房子明年九月左右全部能交了,所以,我们还要等一年???
作者:
wyggc
时间:
2008-10-4 18:35
明年九月?,不大可能吧。我得到的消息都是明年12月底。。。。。
作者:
沐头
时间:
2008-10-4 18:59
原帖由
玫瑰沙拉
于 2008-10-4 17:57 发表
沐头,这么说是不是要等明年交房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啊?
我听销售员说,二期剩下的房子明年九月左右全部能交了,所以,我们还要等一年???
应该没有那么快的.世博会前OK就是神速了.
作者:
woowei
时间:
2008-10-4 21:19
原帖由
玫瑰沙拉
于 2008-10-4 17:57 发表
沐头,这么说是不是要等明年交房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啊?
我听销售员说,二期剩下的房子明年九月左右全部能交了,所以,我们还要等一年???
要明年12月15日前交房。
作者:
zongbin2002
时间:
2008-10-4 22:42
二)《条例》施行后的业主大会成立1.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的,应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作者:
zongbin2002
时间:
2008-10-4 22:46
三、关于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的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方可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作者:
gulliver
时间:
2008-10-6 12:31
标题:
举双手赞同
成立业主大会,我举双手赞同,同时举上我5个半月儿子两只小手。
作者:
紫竹轩
时间:
2008-10-6 12:42
我举手。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08-10-6 13:10
同意,替我和我家小宝一起举手表决了!
作者:
amylisayang
时间:
2008-10-14 14:45
呵呵,同意
作者:
浪淘沙
时间:
2008-10-17 14:57
支持一下,虽然还要很久才入住
[
本帖最后由 浪淘沙 于 2008-10-17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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