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xiaohuang 于 2008-7-18 13:33 发表
我不是自私自利的人。
接上面话题。大家假设一下,如果你们家的宝宝被小区的宠物狗咬了,去医院看了不少钱,宝宝还受皮肉之苦,狗主人还不承认。你们会怎么想。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8-7-18 13:41 发表
对于此类肇事恶狗,不能同情。
但是,对于肇事恶狗和流浪狗要加以严格区分。
原帖由 守护天使 于 2008-7-18 13:42 发表
楼上xiaohuang说的对,小区的有主宠物狗不少都没于拴好绳子,无形中对小区的人员进出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
作为狗主人作何感想?不妨站出来讨论讨论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8-7-18 13:41 发表
对于此类肇事恶狗,不能同情。
但是,对于肇事恶狗和流浪狗要加以严格区分。
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8-7-18 13:41 发表
简单的是说:
首先,我是支持物业的这种做法
同时,我对此狗狗的遭遇感到同情
在人们看到狗狗对我们造成的威胁的时候,是否想过,我们本身的过失呢?
那些随意遗弃宠物的人们,你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下自己呢?
世 ...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8-7-18 14:16 发表
深表赞同,有主的狗就不咬人吗?难道是狗的主人支使它咬的吗?
世界上的人都是有爱心的,关键是爱什么?怎么爱?
东郭先生怎么爱狼呢?这了爱狼并之献身是东郭先生的初衷嗎?这是爱吗?
爱什么呢?想要说的是爱的方式有多种:爱狗的人在公交车上让个座,先爱爱身边的年老体弱的人吧,我看养狗的比让座的多得多。
大家讨论并不必面红耳赤。呵呵!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8-7-18 14:29 发表
有些片面,苍蝇蛟子也是生命,是生命的不仅有狗,世界是制衡的,苍蝇蛟子不该消灭吗?
阳光空气能源也不是取之不尽的,大家不用空调,不享受阳光不吸空气,让万世以后去享用吗?,还是想想眼前吧!
昨天晚上,就有一只很大的狗在爱情海的小区里散步,没拴住,也不知主人是谁,急忙打电话叫玩兴正浓的儿子回家,如果是拴住的,我也必远避它,我觉得我作为人也没那么自由,也没那么多感叹,还正是人不如狗了?
原帖由 xiaohuang 于 2008-7-18 14:29 发表
狗在怎么令我讨厌,但是我决不会杀它们的。我很希望那些养宠物的人把狗栓起来。这样就不会伤到别人,不是吗?物业也应该有所作为,专门设置一块地皮让狗门溜达,出来溜达的请自觉带好塑料袋和纸,我们这里毕竟是居 ...
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8-7-18 14:32 发表
1.那请解释下,如果你幼小的孩子在幼儿园打了人,犯了错误,为什么作为家长的你要去幼儿园道歉?
为什么在国外,幼小的孩子犯了错,犯了罪,家长会被判刑?
难道是我让我儿子打人了么?要道歉找我儿子去道歉 ...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8-7-18 14:44 发表
有些片面,苍蝇蛟子也是生命,是生命的不仅有狗,世界是制衡的,苍蝇蛟子不该消灭吗?
阳光空气能源也不是取之不尽的,大家不用空调,不享受阳光不吸空气,让万世以后去享用吗?,还是想想眼前吧!
昨天晚上,就有一只很大的狗在爱情海的小区里散步,没拴住,也不知主人是谁,急忙打电话叫玩兴正浓的儿子回家,如果是拴住的,我也必远避它,我觉得我作为人也没那么自由,也没那么多感叹,还正是人不如狗了?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8-7-18 14:44 发表
不再参加讨论,不想再顺应对狗的重视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8-7-18 14:56 发表
即便狗是与人同权的,事实上这很可笑,也不可能;狗在行使狗的自由时不能影响其他人的自由,如果损害到人的自由,或者咬伤了人,我主张对肇事狗予以严惩。
恕我直言,E老弟,此时不宜同情这肇事狗。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8-7-18 15:15 发表
我想这里又衍生了这样一个问题:
人有养狗的自由,为什么没有弃狗的自由?
为什么一定要养狗的人从一而终?结婚也可以离婚的。
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
看来,该检讨的养狗制度,国家应该命令善待狗狗,人狗同权才对呀?
原帖由 虫虫 于 2008-7-18 15:25 发表
我也同情那只狗狗,毕竟是一条生命啊!!
我的观点是既然要养狗,就要养好,要不离不弃。如果养了他又遗弃了他,这是非常不道德的。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8-7-18 15:53 发表
理论上说,我不赞成遗弃狗。
但是,如果没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弃狗制度,一定要求人对狗始终如一,从一而终,好像也太不人道了。呵呵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8-7-18 15:54 发表
我家草狗养了8年我也没扔嘛!准备养它到老了!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8-7-18 15:45 发表
龙猫你看,我帮你忙还被YY说!
原帖由 守护天使 于 2008-7-21 10:14 发表
无论是在何国家,何种制度下,何种政党领导下,代表着多数民众的人权和利益永远高于一切!
更可况在我们现在还是定义为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广大无产阶级的国情下,普罗大众的人权只能必须得到保证和尊重!
毕竟不养狗的民众还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狗的生存权而根本忽视了民众的安全生活的权利!
听说了吗---人急了也会咬狗,更可况狗急了!
试想如果狗攻击了人造成了严重后果,不少标榜动物保护主义的人难免辩护:对不起,这是因为这只狗被人挑动了潜在的不按分情绪,非狗的本意要攻击人类,只能怪人类不好好礼待狗类或者没有给与这只狗充分的谦让和尊重!现在连猪坚强都可以被博物馆视为上宾每日享受按摩等礼宾待遇,我们就更应该宽恕人类的朋友了!毕竟在我们的空间,找到一只狗还是很难,找一个人那真是太多太泛滥了!----------多么精彩的动物保护主义的辩词啊!
原帖由 丫丫1976 于 2008-7-21 10:54 发表
没有一只狗在它兽性大发的时候告诉他的主人我要咬人了,必备的防护措施极为重要,一旦咬到人那么后果就严重了!!!警示所有养狗的主人---
文明养狗很重要!!!
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8-7-21 10:35 发表
LSTX,养狗也要遵守法律?是谁遵守?人还是狗?
如果你要说狗,那我没话说,让狗自己养自己,自己去承担责任好了
看来责任一说,在中国老百姓眼睛里,大多还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吧
那我还有个问题,大家怎么看 ...
原帖由 xiaohuang 于 2008-7-21 15:39 发表
如果我有钱不会养狗。把养狗的钱捐给那些穷山区的孩子们,让他们上学。能喝上干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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