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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mwh127进来 [打印本页]

作者: 欧欧之神    时间: 2008-2-19 14:32     标题: mwh127进来

尊敬的会员,您好:

根据论坛发帖应该将主题归类发表的原则,您在本论坛发表的主题已经被论坛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归类”移动。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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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发表的主题: 《【车友福利】捷飞络免费蒸汽洗车(真光路曹安路有店)》
♠ 主题发表时间: 2008-2-19 10:52
♠ 主题原始版块: 公共讨论区
♠ 主题现在版块: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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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操作人员: mwh127
☞ 管理操作理由: 话题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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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该去补下课,先知道什么叫广而告之,再回来行使你移动帖子的权利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2-19 14:45

原帖由 欧欧之神 于 2008-2-19 14:32 发表
尊敬的会员,您好:

根据论坛发帖应该将主题归类发表的原则,您在本论坛发表的主题已经被论坛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归类”移动。详细信息如下:

═════════════════

♠ 您发表的主题: ...
晕,用得着这么高调伐
有异议的话么PM我么就好了
各么帮你转到爱车族里去
作者: sallychow    时间: 2008-2-19 15:08

和谐社区.......
作者: 欧欧之神    时间: 2008-2-19 15:53

你有异议,不能确定是不是广告贴就移动之前,有没有PM我一下了解情况呢?
作者: 丹丹    时间: 2008-2-19 16:31

小事 小事  ~~~~ 和气生财~~~~
作者: 空杯求水    时间: 2008-2-19 16:34

别激动
呵呵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2-20 12:08

原帖由 欧欧之神 于 2008-2-19 15:53 发表
你有异议,不能确定是不是广告贴就移动之前,有没有PM我一下了解情况呢?
如果每个帖子操作前都这样处理,管理员和版主不要累4的啊,不可能这么做的
所以只能依靠事后通过网友反馈进行核实,纠正不恰当的处理
由于处理的帖子比较多,难免偶有疏漏或误判,还请谅解

[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8-2-20 12:09 编辑 ]
作者: yeego    时间: 2008-2-20 12:14

oo表激动,很正常的情况,换了我也会这么操作的,你有权利事后申诉。但是如果每次管理帖子都要提前通知作者的话很难保证反馈的及时性,我没遇到有论坛这么做的,请理解!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8-2-20 15:58

呵呵,OO最近哈高调!
作者: 欧欧之神    时间: 2008-2-20 16:06

我没权利评价你对其他帖子处理的情况,我谈论的也不是这个问题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2-20 16:20     标题: 莫非要探讨广告狭义和广义的含义?

广而告之
广告,是广而告之的简称,可以泛指一切不针对特定对象的公告,包括公益广告、旅游广告、商业广告等等。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广告”往往特指商业广告,即用于推广货品、服务、或理念的付费公告。广告的目标在于劝说或告知大众,以引发购买、增加品牌认知、或增进产品的区别性。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并消耗一定的费用,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包括非经济广告和经济广告。非经济广告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如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的各种公告、启事、声明等。狭义广告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业占领市场、推销产品、提供劳务的重要形式。


个人认为:你的这个主题放在广而告之也没什么不妥之处

[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8-2-20 16:31 编辑 ]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8-2-20 16:29

呵呵,就像我在自己的广告里发现别人的广告扣分一样,嘿嘿,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紫竹轩    时间: 2008-2-20 16:40

315啊!!!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2-20 16:46

原帖由 紫竹轩 于 2008-2-20 16:40 发表
315啊!!!
每个人都来这么搞,会被搞4的,哎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8-2-20 16:50

呵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我下手还是轻的,免得又有人说我乱扣分!
作者: 紫竹轩    时间: 2008-2-20 17:12

我的见议是最少少下手。其实有的不是非转移的贴子,尽量保持原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角度。不是恶意灌水捣乱的你动了就有可能伤到别人。
大家目的都是一个分享信息。而且是在有效的时间内最快分享。
个人想法。
作者: nksun    时间: 2008-2-20 17:12

看看水王那个高兴劲儿。呵呵。
大家都别这样了。以后大家发帖注意一下就好了。
可能因为正好水王是版主,可能更容易让LZ产生疑义。
这也没什么。
LZ莫生气,我发的贴整个被 小云云 这个家伙删除的事情,都不止5次了。呵呵。
大家都是为了我们的网站更加健康,更加美好。。。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8-2-20 17:29

原帖由 紫竹轩 于 2008-2-20 17:12 发表
我的见议是最少少下手。其实有的不是非转移的贴子,尽量保持原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角度。不是恶意灌水捣乱的你动了就有可能伤到别人。
大家目的都是一个分享信息。而且是在有效的时间内最快分享。
个人 ...
现在论坛是处于无为而治的状态
管理统计里一目了然,大家都是义务劳动,不计较什么
保持原型的话公共讨论区变大杂烩了,绝大多数人都喜欢把帖子往这里发,当然这里人气高

[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8-2-20 17:31 编辑 ]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8-2-21 10:17

原帖由 nksun 于 2008-2-20 17:12 发表
看看水王那个高兴劲儿。呵呵。
大家都别这样了。以后大家发帖注意一下就好了。
可能因为正好水王是版主,可能更容易让LZ产生疑义。 ...
帅哥,OO说的不是我,别什么事都想到我好不好?呵呵~
是素有杀手之称的“小云云”,哈哈~
作者: yeego    时间: 2008-2-21 12:56

小云云辛苦了,主要还是我偷懒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8-2-21 14:17

呵呵,YY知道你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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