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虫虫 于 2008-2-14 16:14 发表 是啊,有纪念意义的一天!2005年圣诞节签订购房意向书并付了2万预付款,2006年1月1日签了合同,付了首付款。记得那天有好多好多的人在售楼处静坐和静卧,要求退还购房差价。都是值得纪念的日子~~~
原帖由 yeego 于 2008-2-15 20:11 发表 说明当初大家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啊!